驾照全省统考、异地分科可考 6月起10项公安交管新举实施,来看河南交警权威解读

27.05.2019  23:50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邵可强

5月27日,大河报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从6月1日起,我省将全面推行1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群众的往返周折,为群众提供最便利的服务。10项新措施主要集中在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方面,大河报记者采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驾管支队有关人士,作出权威解读。

【总体】6月起我省落实10项交管便民新举措

目前,河南机动车保有量达2209万辆,机动车驾驶人2820万人,群众买车上牌、考试领证的需求持续高涨。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车驾管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说,6月我省全面推行的1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措施,新措施主要集中在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方面,其中5类业务可“异地通办”、5项服务可“便捷快办”。这10 项改革措施是经过认真梳理目前交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短板、症结总结汇总出来的,如一证通考、分科目考试、异地转籍等措施都能大大方便群众。

此外,公安部试点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将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试点城市由15个扩大到120个。其中,我省郑州、安阳、南阳3地位列其中,目前已经完成了测试工作,6月起即可实现。

该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异地转籍是指的本人名下的车辆不需要到迁出地再去提取纸质档案,再校验车辆,直接到转入地办理转入手续、选取号牌,就可以了,“这减少群众的往返周折,为群众提供最便利的服务。”

【解读】5类业务“异地通办”、5项服务“便捷快办”

●小车驾驶证“一证通考”

6月起,小型汽车驾驶证所有业务实现全国“一证通办”,内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证,在全国范围内任一地即可以新申请考领驾驶证,也可以补领、换领、审验驾驶证,无需返回户籍地,无需提交居住、暂住等各类证明。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以在内地任一地市直接申请考领、补领、换领和审验驾驶证,无需提交其他凭证。

6月1日起全省统一实施。

●实施异地分科目考试

以前,群众报名申领驾驶证在参加部分科目考试后,由于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需要到外地去居住的,后续考试仍需专程返回原籍,多次往返奔波,十分不便。

6月起,推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到外地工作、学习、生活的,可以直接到现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考试地,在现居住地预约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已通过的考试科目继续有效。全部科目考试通过后,直接在现考试地领取驾驶证。注意,对同一申请人,变更考试地业务仅允许办理一次。

此外,对5月31日前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也可以办理变更考试场地业务。

●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6月1日起,对省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即对我省居民跨市申请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对跨省异地申请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

●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

全国确定了120个试点城市,从6月1日开始实行车辆转籍信息网上转递。我省郑州、安阳、南阳3地是试点城市。目前3地市交警部门完成档案影像化管理系统建设和综合应用平台、互联网平台的升级测试,能够确保6月1日顺利实施。

●摩托车全国通检和6年免检

6月起,实行摩托车跨省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在摩托车使用地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实行新登记摩托车免予检验,对新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车主仅需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别按期领取一次检验标志,免予到检验机构上线检验。对注册登记超过6年(含6年)的,仍按规定每年检验1次。

●简化机动车抵押登记手续

6月起,当事人向公安交管部门申请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时,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

我省还积极推行在银行、汽车金融公司等机构设立交通管理服务站,方便群众办理机动车抵押登记。已实现与银保监部门、银行等金融机构联网的,实行机动车抵押信息网上转递,公安交管部门网上比对核查。

●扩大原号牌适用范围

此次改革推出更多便利群众选号新举措。一是同一车主不同车辆号牌互换使用。对登记在同一机动车所有人(个人或者单位)名下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车辆间互换机动车号牌号码,一年内同一车辆可以变更一次号牌号码。二是保留原号牌号码延期至两年。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者迁出后,提出申请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原号牌号码需要将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安全技术检验和交强险均处于有效期内。

●4S店代发临牌

6月起,全省各级车管所要按照相关规定,推进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结合我省实际加快代办网点建设;建立汽车销售企业代发临牌资格准入和退出管理制度,加强对临时号牌申领的审核管理,统一使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或专网服务系统核发临时号牌,清理停用其他外挂软件。

并加强业务监督指导,督促汽车销售企业按规范要求设置代发临牌专门窗口或工位,配置业务受理、制证和存储设备,优化服务流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工本费,严格落实“免复印”等改革措施,严格按照《机动车登记规定》及其工作规范办理业务。

●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

目前,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已经与税务部门建立了车辆购置税信息联网机制,系统自动获取税务部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信息,不需要出具纸质完税证明。

6月1日起,车主在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时,联网核对税务机关传输的应税车辆完税或者免税电子信息,不再审核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副本不再列入机动车档案材料,在机动车档案资料目录中备注“联网核查”。

●12123语音热线建设

推行12123交管语音服务热线。深化“互联网+交管服务”,推广应用12123语音服务平台,启用全国统一交管服务电话号码“12123”,为群众提供交通管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业务预约/受理、互联网平台用户信息注册/变更等服务功能。

来源:大河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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