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药搭检查,医院其实也有无奈

11.04.2016  11:15

  医院虽然难逃“懒政”嫌疑,但也不乏无奈。其根源还在于一些管理政策没有充分考虑我国的医疗实际,在制定管理目标时,对国外经验学习的多,与医务人员的交流沟通少。

  据报道,广州市中医院规定,要求医生给病人开的检查费用要和药费达到1:1,不达标就要扣奖金。因此,医生们只能“恳求”病人不要只开药而不做检查,有的还拒绝为复诊患者单纯开药,令很多患者极不满意。

  有人推断这是医院为创收而祭出的歪招,其实并非完全如此。作为一名医务工作者,我认为医院出此下策,也有自己的无奈。因为医政部门在考核医院质量时,有一个很重要的指标——药费比例。按照现在的要求,三级医院的药费收入一般不超过医院总收入的50%。在此现实下,只有保证药费与检查费始终保持在1:1的比例,药费比例才能保证不超过50%。

  而医政部门限制药费比例,主要基于两个目的:一是限制大处方。处方费用少,则药费比例低;二是鼓励医院创新。医院不能总是局限在单纯的药物治疗上,还要开创新技术,提高手术量。同样是心梗病人,这边是药物治疗,另一边是置入支架,前者的药费比例肯定会高,如此,对于推广置入支架这样的新技术,显然会产生积极的作用。

  所以说,这样的政策有一定的积极意义。在实践中,一些名医院由于初诊病人比较多,相关的检查就较多;同时复杂病例也多,各类新技术的应用机会就相应更多。因此,对于各地的“龙头”医院而言,药费比例确实不存在问题。

  但对于一些相对普通的医院,特别是中医院而言,这样的政策就存在一定弊端。由于“老病人”相对集中,并且慢性疾病患者较多,诊疗过程往往并不需要太多的检查,治疗也常常以服药为主,在此情形下,要保证完成50%以下的药费比例,确实有些力不从心。特别是我国的诊疗费整体偏低,还大致维持在10元左右的水平,在昂贵的药费面前几乎可以忽略不计,要保持50%以下的药费比例,不依靠检查费来拉大分母,降低数值,还真无其他方法。

  由此不难看出,将药费与检查费进行1:1的绑定,并对医生进行经济考核,医院的政策虽然难逃“懒政”嫌疑,但也不乏无奈。

  出现这样的情况,其根源还在于一些管理政策没有充分考虑我国的医疗实际,在制定管理目标时,对国外经验学习的多,与医务人员的交流沟通少,导致了某些本来是为了便民的措施,在实践考核中成为患者的负担和医生的心痛。

  避免类似荒诞的情况,恐怕还需要我们的医政部门在制定政策时,多了解临床工作的实际情况,以及不同医院之间的区别,建立医生与医政部门的有效沟通,保证政策不要发挥出相反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