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单位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治宣传活动
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根据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治宣传工作部署,制定详细的宣传计划,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报道,组织专家解读、评论,开展在线访谈和法律咨询,先后播发了《郑州警方支招辨识非法集资陷阱》、《录音:非法集资宣传周》、《省政府召开全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等新闻稿件。一方面,密切关注打击有关部门非法集资的最新动态,展示我省打击非法集资的突出成绩;另一方面,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教育力度,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新特点,揭露犯罪手法和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危害性,增强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形成打击非法集资的强大合力。
省发改委:通过制定方案、开会部署、组织摸底排查信息登记和大力宣传等措施,积极开展投资类企业风险排查和监管工作。制定了《2015年河南省投资类企业监管工作方案》,加强对各地做好防范、打击和处置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工作的指导。多次召开委务会,专题研究投资类企业监管和非法集资集中整治工作,2月和7月两次召开全省系统会议,安排部署投资类企业非法集资集中整治工作。组织摸底排查,全省共排查投资类企业5446家,其中,发现存在问题企业1426家,涉嫌非法集资企业108家,规避监管企业110家。加强对全省各地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工作部署的督导,做好维稳工作,召开全省备案创投和股权投资企业风险教育座谈会,宣讲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危害及其认定标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和量刑标准。积极参加全省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展板、现场讲解,帮助群众提高识别非法集资能力,主动抵制非法集资活动。
省住建厅: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厅长裴志扬为组长,相关处室为成员的整治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指导、督促、协调各市工作,制定了《河南省房地产行业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管理办法》、《2015年度河南省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监管方案》。二是开展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重点对当地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工作,以多种形式,形成全覆盖、无疏漏的排查网络,全面掌握当前全省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风险底数,确保排查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风险线索,抓紧制定风险处置预案,分类处置,妥善化解风险;针对发现的问题,从制度建设、市场监管、风险监测等方面,分析问题原因,查找薄弱环节,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建立非法集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三是设立举报电话,重点项目排查。省厅及各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均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和信箱,积极接受广大群众对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线索的举报投诉,并对重点项目和企业进行针对性的防范排查,向企业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做到防患于未然。四是开展警示教育,加大宣传力度。指导各市加强对非法集资危害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宣传途径,进一步宣传房地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对房地产行业非法集资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警惕性和防范意识。
省工商局:组织全省工商系统积极参与开展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同时加强对新注册企业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提示,向新注册企业统一发放《非法集资风险告知书》,告知非法集资的概念、特征、危害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并要求新注册企业签署《远离非法集资活动承诺书》。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工商局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开展广场活动、设置宣传版面、设立咨询台、散发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相关知识宣传,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省信访局:认真做好形势分析。每季度、半年对信访形势进行分析,特别对非法集资群体进行重点分析预测,得到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认真做好接待工作。今年以来,群众来省上访中,反映投资担保和非法融资问题的有117批次、3928人次,同比翻倍增加,这类群体涉及人数多、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认真做好登记接待工作,并按照工作程序,分类处理、交办。
省林业厅:迅速在全省林业系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利用林业厅门户网站,结合专业培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增强依法防范风险意识,提高识别、防范、抵御非法集资的能力。全省林业系统内没有发现企业非法集资,广大干部、职工、林农也没有参与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