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铁路沿线安全隐患专项治理的通知

10.11.2015  11:24

豫安委办﹝2015﹞91号

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河南能源监管办,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省电信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铁路局:

近年来,铁路沿线彩钢瓦房屋、“危树”、上跨铁路电力线、通信杆塔等造成的铁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给人民生命和财产带来严重威胁。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15〕2号),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开展“三查三保”活动工作方案》(豫办〔2015〕2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豫安委明电〔2015〕4号)要求,切实消除铁路沿线安全隐患,省政府安委会决定从2015年11月10日起至2016年1月10日,对我省境内铁路沿线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治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加快铁路沿线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治理内容

(一)铁路沿线50米范围内危及铁路安全的彩钢瓦房屋(详见附件1);

(二)影响铁路供电、电力设备安全及倾倒后侵入铁路限界的“危树”(详见附件2);

(三)铁路沿线的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上跨铁路和搭挂铁路设备设施(详见附件3);

(四)铁路沿线电力线杆、通信线杆及杆塔式建筑(详见附件4)。

三、治理原则

本着“核实查清、整治违建、杜绝新增、消除隐患”的原则,

对涉及铁路沿线的安全隐患进行治理。

(一) 彩钢瓦房屋治理

1.拆除铁路地界内的彩钢瓦房屋。

2.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铁路地界外),未经行政许可违

章建设的彩钢瓦房屋进行拆除;有行政许可且形成规模,建设规范牢靠的彩钢瓦房屋与铁路部门协商后,可采取加固等安全防护措施,政府组织产权人与铁路部门签订安全协议,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必须进行拆除。

3.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外的彩钢瓦房屋采取加固措施,由政府组织产权人与铁路部门签订安全协议。

(二)“危树”治理

1.倒伏后距铁路接触网带电设备不足2米或距线路中心不足3.1米的“危树”进行砍伐。

2.铁路电力线路两侧各5米范围内的树木进行砍伐。

(三) 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治理

1.本着“先高铁、后普铁;先干线、后支线”的原则,对上跨高铁的35KV及以下、上跨普铁的10KV及以下的电力线路,上跨铁路的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进行下穿改造或拆移改迁。

2.符合规定的上跨电力线,以及应迁改但尚未迁改的上跨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组织产权人与郑州铁路局有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明确上跨电线路日常维护保养、异常情况下信息反馈、应急处置程序、联动方式等事项。

(四)电力线杆、通信线杆及杆塔式建筑治理

电力线杆、通信线杆及杆塔式建筑倒伏后距离线路中心的距离不得小于3.1米。对杆塔倾倒后可能侵入限界的,制定迁改计划,按期迁至安全区域或入地;迁改或入地前,要采取加固措施,保证倾倒不侵限,搭挂物不脱落;权属不明的,应及时拆除。

四、责任分工

(一)各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治理内容中彩钢瓦房屋、“危树”及杆塔式建筑的专项治理。

(二)河南能源监管办负责治理内容中电力线设备设施、电力线杆的专项治理。

(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河南省电信分公司、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公司负责管辖范围内,治理内容中通信线设备设施、通信线杆的专项治理。

(四)河南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治理内容中广播电视线设备设施的专项治理。

(五)郑州铁路局做好专项治理活动的相关配合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在前期排查基础上,进一步开展自查自纠,确保隐患排查到位、措施制定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二)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依法拆除、改迁、砍伐,并落实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专项治理要求,全面治理、不留死角;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隐患,要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责任人,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将工作方案和联系人于11月20日前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按照专项治理要求,切实将铁路沿线安全隐患治理到位,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专项治理完成情况报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联系人:秦孟杰(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电  话:0371-65919827(传真)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陈朝阳(郑州铁路局) 

电  话:0371-68324920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彩钢瓦房屋汇总表

2.“危树”汇总表

3. 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电视线设备设施汇总表

4. 电力线杆、通信线杆及杆塔式建筑汇总表

附件1-4及联系人.rar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