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街区开展部分居民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的通知

18.11.2022  01:33

按照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决定于11月18日在全区开展部分居民新冠病毒核酸筛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样对象

(一)有出行需求的居民;

(二)5天内有阳性病例的小区居民;

(三)重点人群(邮政快递从业人员;跑腿、外卖从业人员;出租车司机、公交车司机、货车司机等公共交通从业人员;仓储物流从业人员;医疗救护行业从业人员;医废和生活垃圾处置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建筑工地从业人员;商超、农贸市场行业从业人员;保障生活供应等其他重点人群);

(四)集中隔离人员、居家隔离人员、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第(一)(三)类人员核酸采样工作依托便民核酸采样屋进行;第(二)类人员核酸采样工作在所在小区内设点进行;第(四)类人员按照按照国家规定频次开展采检工作。

二、采样安排

(一)采样时间:

1、便民核酸采样屋采样时间:7:30—11:00,15:00—19:00。

2、5天内有阳性病例的小区采样时间:8:00—11:00。

(二)第(2)类人员核酸采样工作的组织动员由各镇(办)负责;第(3)类人员核酸采样工作的组织动员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

(三)开展本轮核酸筛查期间,全区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暂停开展。

三、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当日核酸筛查的居民,将健康码弹窗提醒。造成疫情传播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以确保核酸筛查不漏一户一人。有智能手机人员现场出示“郑好办”APP中的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无智能手机人员请携带提前打印的纸质核酸检测登记二维码(或郑好码)。

(四)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2米间隔,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有序完成采样工作,自觉维护现场秩序。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人员未超过48小时人员不参加检测,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上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孙晓艳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