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开展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督查

25.06.2014  10:50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促进教育公平,切实解决教育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洛阳市教育局抽调全市教育系统纪检干部20余人组成6个督导检查小组,采取分组互查的形式,从6月11日起至17日对该市市直学校和各县(市、区)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重点抽查了70余所学校。
  
   通过检查,当前在规范办学和治理教育乱收费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是幼儿园招生、收费行为方面。部分民办幼儿园存在未经批准随意涨价,有的审批标准较高,而后在不超标准情况下,逐年提高收费标准;部分县区幼儿园无办学许可证和收费许可证,收费差距大,有的一学期几百元,有的一学期上千元,为保证生源,个别幼儿园有跨学期收费情况;伊滨区个别幼儿园有收取空调费现象;个别行业幼儿园存在收取一次性入园费问题;城市区幼儿园有以办特色班(英语班)、兴趣班向家长收取教材费和作业费。
  
  二是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收费方面。城市区部分学校存在依据社会团体(妇联、团市委等)文件要求学生订阅课外读物进行收费的现象。
  
  三是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招生、收费方面。有个别学校在充饭卡时向学生扣除3.5%洗碗消毒费现象;各高中书作费收取标准不一,部分高中学期结束不及时结算,清退不及时,有的跨年度结算;部分高中收取学生设施押金(板凳、衣柜等),有的甚至收取国家明令禁止的证卡费、物品费等;个别学校存在收取学生饮用水和空调电费现象。
  
  四是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方面。有个别学校有突破“一教一辅”规定在教辅目录外多订其他教辅情况,违反规定给小学一、二年级购买教辅资料。部分学校存在让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指定版本寒暑假作业或在教辅以外强制征订试卷等问题
  
  五是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方面。个别市直学校有收取学生军训服费用情况;个别县区学校存在校服征订过多问题;部分学校以编印校本教材和试卷名义向学生收费。
  
  六是违规补课乱收费方面。检查中,虽未发现学校及教师有补课收费行为,但部分学校毕业班利用节假日和周末补课收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还没有彻底杜绝,补课行为由明处转向暗处,由大班转为小班,且场所更加隐蔽,甚至转入家庭,监督难度加大,只有举报情况详实(如:时间、地点、姓名等真实可靠)才能查证。
  
   针对存在的问题,洛阳市教育局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
  
  一是继续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制度,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从根源上解决教育乱收费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真正形成治理教育乱收费齐抓共管的局面。
  
  二是加大督导整改和惩处力度。建立暗访长效机制,及时办理群众举报投诉,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招生行为和乱收费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通报和曝光。凡发现教育乱收费问题的,除坚决清退违规收费外,对公办学校校(园)长要严肃问责,对民办学校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真正从源头上彻底杜绝教育乱收费。
  
  三是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学习教育,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教育,自觉抵制有偿家教,树立高尚道德情操。
  
  同时,为确保此次检查活动的成效,洛阳市教育局将采取定期回访的形式,在学校秋季开学后进行第二次专项检查,并对此次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洛阳市教育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