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立法调研

08.09.2020  12:40


调研组深入基层学校

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朱清孟在座谈会上讲话

省教育厅总督学李金川在座谈会上讲话


  为加快推进河南省教育督导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根据省人大立法调研工作安排,8月31日至9月4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朱清孟带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联合调研组赴四川省、江西省,就《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立法、两省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和教育督导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省教育厅总督学李金川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深入到成都市泡桐树中学、金沙小学,江西省景德镇市一中等学校,实地了解学校的办学环境、选课走班、开放教育、高中课程改革及管理、教育督导实效等情况。


  在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两省人大、教育部门情况介绍及对《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的意见和建议。朱清孟指出,四川、江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优先发展教育理念,将发展教育事业放在了非常重要的位置,尤其是以地方立法的方式,深入推动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厘清了改革面临的瓶颈和制约因素,创造了教育督导四川经验、江西模式。朱清孟强调,四川、江西与河南同属中西部地区,省情、教情相似,具有高度可借鉴性,调研组将认真梳理、吸纳两省在教育督导立法及实践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在督导体制机制、督导运行机制、督导成果运用等方面认真研究,进一步修订完善《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确保河南教育督导“长牙齿”。


  (督导办/供稿 编辑/张璟 初审/杨晓谜 终审/陈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