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平顶山市审计局会同市财政局扎实开展 “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治理

26.08.2014  19:44

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河南省平顶山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开展“三公”经费和“小金库”专项检查治理工作。

此次检查治理的范围包括纳入预算管理或有财政拨款的部门和单位,重点是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检查预算收入管理情况、预算支出管理情况、政府采购管理情况、资产管理情况、财务会计管理情况、财政票据管理情况和设立“小金库”情况等七个方面。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采取自查自纠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审计部门与财政部门将组织力量开展重点检查,对有具体举报线索、社会反映比较强烈、日常监管中问题较多、自查自纠不认真的单位集中开展重点检查。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开曝光,严肃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为拓宽群众监督渠道,让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和支持这次专项检查治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关注的良好氛围,检查组专门设立专项检查治理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进一步加大了专项治理的力度。

切实通过开展专项检查治理,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源头上斩断不良作风的“资金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