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农场晨阳中学关于开封市晨阳中学学校食堂厨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开封市晨阳中学学校食堂厨具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农场晨阳中学,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开封市晨阳中学学校食堂厨具采购项目;
2.2招标编号:BRR14-HN-ZB-134 号;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采购金额:27.5万元;
2.5招标范围:学校食堂厨具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6质量标准:合格;
2.7交 货 期:10日历天(具体交货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相关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3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7 月 1 日至2014年 7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11:30时,下午14:30时-17: 00时,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服务大厅(宋城路92号)23号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
投标企业必须在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帐户将谈判保证金转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及时换取保证金收据。
收款单位: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河南汴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0000 0114 5810 4036 4012
根据汴交管委〔2014〕1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必须在递交标书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帐户将资信保证金转至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帐号,并及时换取保证金收据。
资信保证金金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
资信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
户 名: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4100 1555 5190 5020 4036
开户银行:建行金明支行
4.3 供应商报名时需携带:
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 7 月 24 日 9 时30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开封市金明区杏花营农场晨阳中学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13837890260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大厦B1208室
联 系 人:朱女士
电 话:0371-659969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