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装备项目招标公告

21.08.2014  11:31
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检察院委托,就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装备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院装备项目 项目编号:汴新财(2014)19号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A包:办案工作区装备 B包:电子、摄像设备及档案设备 三、        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查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查询函应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8月21日至8月2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4 号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须携带以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1、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书; 2、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资信保证金: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资信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签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9月12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9月12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需参加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371-22922105 代理机构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0371-23388510  联系地址:开封市北土街9号院8号楼2楼。 邮政编码:475000。 EMAIL: [email protected] 十、公告发布媒体: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开封市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