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80台担架式高射程喷雾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08.12.2014  11:38
      开封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80台担架式高射程喷雾机采购项目,已由开封市政府采购办批准,项目已具招标条件。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委托,就开封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80台担架式高射程喷雾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开封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80台担架式高射程喷雾机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汴财招(2014)166号;
3、交 货 期:合同签定后30日历天内交货;
4、项目投资:约68万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质 量:合格。
二、招标采购内容(具体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担架式高射程喷雾机 80 台
三、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及所要求的服务。
3、制造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3C认证和强制质检报告的原件;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原件,所投产品的3C认证和强制质检报告的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注:3C认证为中国农机产品质量认证中心(北京东方凯姆质量认证中心)出具;强制质检报告为家植保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南京)或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出具。
4、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且在有效期内)此项在评标时提供。
5、法定代表人需出席开标会议(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证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4)所投产品的3C认证和强制质检报告;(5)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2014年 12 月 8日— 2014 年 12 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6:30,在开封市市民之家5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代理服务大厅 20 号窗口(5015室)。
2、招标文件: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3、根据汴交管委{2014}1号文规定,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从基本账户以转账形式提交一定数量的资信保证金,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开标前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收退。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4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9 时 30 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市民之家五楼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 招标代理:河南卓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联 系 人:林先生
电 话:13700782539 电 话:0371—22393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