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

16.08.2017  19:11

为进一步构建权责明确、透明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提升食品药品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2017年以来,开封市局结合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在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专项检查、监督抽验中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目前,“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取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监管模式已成为日常监管的常态。

一是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筑牢“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基础。该局立足职能,结合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一系列相关规范及实施文件。“一单”:制定《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了9大类随机抽查事项以及抽查依据、主体、对象、比例,频次、方式、内容等。“两库”: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按照对不同种类、不同环节的监管职责,对全市取得执法资格的166名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人员分类组建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企业产品风险程度、抽检结果和被投诉举报频率,制定《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涵盖了全市全部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同时根据检查人员和检查对象变动情况,动态调整“两库”。“一细则”:制定了《随机抽查细则》,明确了工作方法和步骤,并就在检查中发现的案件如何移交、抽查结果如何使用以及如何向社会公布作出了明确规定。

二是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要求每个执法人员不仅是“专科监管员”,还要是“全科监管员”。为此,该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各类业务培训30余次。同时该局积极开展以查代训、组织工作交流等形式多样的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实践能力,通过具体案例来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

三是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各类专项行动成效显著。今年5月,该局组织开展“无证经营食品专项检查”,按照《随机抽查细则》,随机抽取执法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辖区内的食品经营者进行“双随机”检查,同时邀请进驻该局的市委巡视组同志和新闻媒体记者全程参与。此次行动共检查企业306家,其中食品销售企业90家,餐饮服务单位206家,药品经营企业10家,共立案处理9起。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该局对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在对药品批发企业进行的随机抽查中,该局对6家药品批发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药品经营飞行检查中,发现祥符区个别药店在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过程中存在严重缺陷,已依法撤销企业GSP认证证书;在对医疗器械批发经营企业的突击检查中,发现某企业注册地址与实际不符,目前已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据统计,今年以来,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形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各类检查399次,共查出无证经营商户1379家,行政约谈食品生产经营商户302次,办理各地协查函90件,行政告知448起,责令整改1317家,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629起,罚没合计499万元。

四是严明执法纪律,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为严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纪律,该局要求工作人员对被抽取的市场主体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收受市场主体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严格落实《开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存在失职渎职和违纪现象的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五是注重结果运用,确保“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为加强信息公开与结果运用,该局要求检查人员完成检查任务后,必须填写检查记录表并分别留存和上报;在每次检查完成后,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随机抽查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不断健全和完善监管对象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此外,还对列入“黑名单”的监管对象,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频次。相关信息公开后,企业守法意识明显增强,食品药品执法成效得到明显提升。(开封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