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30.05.2014  10:02
开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政府采购中心受 开封市公安局 委托,就 开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安局刑事侦查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汴财招标﹝2014﹞ 48

二、招标项目概况:

用于一线办案工作,刑事侦查设备采购项目。便携式十二波段光源,多波段足迹光源,电筒式多波段光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警用装备产品的销售许可,营业执照(注册资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税务登记证。投标单位必须入围公安警用装备产品信息库。

2、提供所投多波段足迹光源产品加盖原厂商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供货证明,原厂供货证明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原件在开标现场查验。

3、提供所投电筒式多波段光源产品加盖原厂商或者中国区域总代理公章的针对本项目的原厂供货证明,原厂供货证明复印件附于投标文件中,原件在开标现场查验。

4、提供所投电筒式多波段光源产品加盖原厂商或者中国区域总代理公章的进口报关单复印件。

5、具有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特殊情况可到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查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法人单位和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上述资格要求中需要年审的证件,应提供加盖年审章的证书或附其他证明已经过年审的材料。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4 5 30 日至 2014 6 6 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开封市宋城路92号,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号、6A号窗口(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文本出售,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

1、营业执照原件(有年检合格标志)、税务登记证原件,同时提供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一套。并出示本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盖章和编号的《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廉洁承诺书》复印件一份。

资料不完整、不清晰者不予接纳,招标代理机构对购买招标文件时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后,由评委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6月24日9点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开封市宋城路92号,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开标时携带资格证件及其他相关证件原件。

六、联系事项

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及传真:0371—23856102    23856103

联系地址:开封市宋城路92号,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5号、6A号窗口(政府采购中心)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处政府采购中心

                                               2014 5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