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原市长周以忠被判无期 写忏悔书称心态失衡

09.12.2015  14:19

  河南商报讯(记者 赵强)因受贿犯罪,2014年1月,开封市原市长周以忠被判处无期徒刑。昨天,省纪委微信公众号“清风中原”披露周以忠在接受组织调查期间写下的一封“忏悔书”。

  周以忠在“忏悔书”中说:

  我认为信仰上的动摇是自己犯罪的祸首,认识上的误区是自己犯罪的祸源,心态上的失衡是自己犯罪的祸因,心理上的侥幸是自己犯罪的祸根。

  由于工作原因,自己和企业老板打交道比较多……特别是一些大的项目,自己在项目的前期策划和规划中付出很多心血……而结果却是开发商轻而易举地赚取了几千万、几个亿的利润……凭什么他们赚这么多的利润?自己的心态开始失衡……

  周以忠,1962年8月出生,驻马店人,清华大学金属材料与热处理专业毕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学硕士。2003年11月任南阳市委副书记;2006年12月任开封市委副书记、代市长,2007年2月任开封市委副书记、市长。2014年1月,因受贿犯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

(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