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一医院值班医生脱岗延误治疗致人亡

14.07.2014  18:47

  7月2日,本网不断接到开封市张女士电话投诉称,自己48岁的丈夫李运国(已死亡)在做健康体检时被查出患有输尿管结石,4月20日,丈夫李运国在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做了微创右输尿管结石经肾镜碎石取手术,八天后,尚在医院住院治疗的李运国突然去世。张女士表示,导致丈夫的突然离世,患者家属质疑抢救医生酒后上岗,当天的值班医生脱岗造成的,司法鉴定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过错参与度为60%。想到亲人枉死及当事医生的种种不尽责行为,李运国的家属强烈要求惩办不尽责医生,截止记者发稿时,医患双方已达成相关赔偿协议。

  事件:病人患输尿管结石住院术后身亡

  今年48岁的男子李运国,家住开封市顺河区。2014年4月,在一次身体健康体检时,李运国被查出患有输尿管结石。4月20日,李运国到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诊治,在该院接诊医生梁俊峰的建议下,李运国于4月21日做了微创右输尿管结石经肾镜碎石取手术。

  “我们咨询了省相关专家,专家说该手术完全可以保守治疗。”李运国的妻子向本网记者表示,她当时有些犹豫,而梁俊峰医生当时给家属则表示要请省级专家做此手术,李运国就听取了梁医生的建议,做了该手术。

  术后,李运国和家人经调查发现,在李运国的手术单上签着张喆的名字。“二院泌尿外科主治医师梁俊峰说是主任张喆做的手术,而张喆却说是专家做的手术”。张女士说,她怀疑医院为了盈利欺瞒病人。

  据张女士讲,4月24日下午7时许,尚未拔管的李运国感觉胸闷,医院组织胸外科和泌尿科的医生进行会诊,但并没有对病人进行全面检查,也没有把病情及时告知病人家属。

  4月29日上午,医院在对李运国做了全面的身体检查后,认为李运国恢复良好,就将造瘘管拔出。“医生说可以坐起和下床慢慢走走,再在医院观察两天就可以出院了。”张女士细心照看着李运国,想着早日康复出院时,茫然不知几个小时后,厄运就来了。

  “4月29日下午5点50分,我丈夫说想坐起来,我按医生交待的方法抱住他坐起来,还没坐稳,我就发现他脸色苍白,呼吸急促。”张女士说,她吓得赶紧大叫医生和护士,并按呼叫器叫人,却发现呼叫器已经坏掉,不能正常使用。张女士跑出病房大叫救命,连喊10多声,并没有一个医生和护士前来救治。

  “隔壁的病人家属听见呼救后也帮忙喊,喊了几分钟,才有一个别的科室的医生听见呼救声,赶过来查看,随后就又出去了。”张女士说,事发10多分钟后,值班医生陈建义才赶到病房,配合已经到来的ICU医生进行急治,然而在救治的关键时刻,医生却找不到药(胺碘酮)、找不到面罩、插不上氧气管。20分钟后,等到主任张喆赶到病房时,护士把抢救车除颤器推进病房,共同实施抢救,但为时已晚。

  当天下午7时30分,医院宣布李运国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很可能是急性肺栓塞。

  据张女士回忆称,当时参与抢救的医生陈建义满脸通红,一身酒气,在医生值班表看到当天的值班医生是陈建义时,张女士质疑陈建义因喝酒脱岗误事,才导致李运国意外死亡,陈建义否认饮酒,而张喆则说他是值班医生。为了替李运国讨回公道,张女士等人报了警,要求对陈建义进行抽血化验酒精,但陈建义和张喆均拒绝抽血化验。在张女士等人的再三要求下和民警的调解下,陈建义才同意抽血。

  “验血单位需要警方或卫生局出具用途证明,但警方和卫生局都不出这个证明,找警察多次请求验血无果。”张女士说,后来警方告诉她,陈建义已承认喝酒,不需要再做化验。

  司法鉴定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错,担责60%

  李运国去世后,为了证明医院对李运国的医疗过程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参与度,张女士委托河南司法警院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实验室进行鉴定。

  在鉴定过程中,院方提供的病程记录中术后每天均有“嘱家属定时按摩四肢、防止血栓形成”的记录,但在听证会上问及是否监督家属作按摩时,院方承认并未实施监督,张女士也断然否定有此医嘱。这说明院方已注意到患者有可能术后形成血栓,但无尽到监督家属每天按摩四肢,以防止血栓形成的责任。

  4月29日下午6时,患者出现危象后,院方已诊断患者为肺栓塞,但在急救过程中并未捡到有溶栓治疗的任何措施。而且在患者出现危象时,当天的值班医生不再病区为不争的事实,说明值班医生有脱岗现象,院方还承认在抢救过程中气管插管未能及时插上,抢救用药(胺碘酮)未能及时到位,

  本网记者另从家属提供的监控录像上看到,该院除颤仪是18时26分才推进病房,但抢救记录上18时16分已进行电除颤,视频监控录像和抢救记录时间严重不符。

  本网记者从司法鉴定意见书上看到,该院对患者的诊疗及抢救存在明显的过错。结合司法鉴定实践及本案的实际情况,认定院方的过错参与度为60%。

  该院最终承认了过错,并与死者家属张女士等签订了赔偿协议,张女士认为,李运国因为医生的不尽责才去世的,为了避免其他人遇到这种情况,他们一家人都希望院方能整肃纪律,让这些不尽责的医生得到惩罚。

  探访:涉事医生正常上班,医院对处理结果互相推诿

  7月8日,记者到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探访时发现,几名涉事医生都在正常上班。

  该院办公室李主任告诉记者,几名涉事医生已被医院内部处理,全院通报批评、扣除全年奖金和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的处罚。当记者问其是否有书面行文时,李主任说处理结果已上报给开封市卫生局纪委。

  在卫生局办公室本网记者见到该局纪委一位李姓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对人员的处理是医院内部的事情,并不需要卫生局管理,该院也没有上报有关人员处理的文件。

  面对二院办公室和卫生局截然不同的说法,记者电话联系该院院长周霖,院长周霖表示该事件已经上报给卫生局,关于医生的处理让记者联系该院纪检书记徐宏滨。徐书记称处理结果在院办公室,让记者去找院办公室李主任。

  推诿一圈,本网记者也没有看到该院医生处理的文件,对涉事医生的处理也只是全院通报批评、扣除全年奖金和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相对于院方60%的过错参与度,这样的处理是否合理?

  本网记者针对此事对河南鼎荣律师事务所徐会展律师进行电话采访,徐会展律师表示,根据司法鉴定意见,该医院和相关医务人员对该患者的诊疗和抢救中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存在严重过错致人死亡,属于一级医疗事故。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发生重大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在12小时内上报卫生行政部门。该条例第五十五条同时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针对此事件,本网将继续关注! (记者焦宏昌刘蕾王春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