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房本却被开发商要求签十年协议,郑州市房管局:行为不对,但我们没有处罚权

06.07.2019  07:21

昨天,河南商报记者报道了元通雅居小区在办理不动产证的过程中,被开发商要求先签订10年的物业协议一事。

那么,开发商的这种行为,违不违规?如果违规,又该由谁来监管?业主一旦遇到这类问题,怎么办?河南商报记者进行追踪。

律师:

办理不动产证不能强制绑定物业协议

郑州建设路西四环元通雅居的业主跟河南商报记者反映,在他们小区,开发商趁办理不动产证之机,要求业主跟物业公司签订一个长达10年的物业协议,委托服务期限从2019年6月20日到2029年6月19日,并且,在办理不动产证前,还要求结算物业费、水费等。

(元通雅居小区)

一些业主不同意绑签物业协议,将关于此事的意见,形成材料,邮寄给开发商郑州元通房地产有限公司,试图表示抗议,但是,却被开发商拒收。

(业主曾将异议,形成文字,邮寄给开发商,被拒收)

7月4日,河南商报记者跟随业主前往售楼部时,工作人员也表示,要办不动产证,确实要签物业协议。河南商报记者询问在场的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能否帮忙联系负责此事的领导出来,跟业主协商此事,但截至晚上6时发稿前,没有任何领导出面。

(开发商关于办理不动产证的通知)

对此事,河南予瑞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表示,办理不动产证不能强制绑定物业协议、物业费,否则,是违法的。李华阳解释称,依据《合同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他认为,依据《合同法》,合同必须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

追踪:

开发商的这种行为,该由谁来监管?

开发商的这种行为,该由谁来监管?如果业主遇到这类问题,又该咋办?7月5日,河南商报记者分别向郑州市房管局和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咨询。

郑州市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告诉河南商报记者,目前,关于不动产的业务已经整体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房管局不再负责。“其他的,比如违规销售,归我们查。” 他表示,如果开发商要求业主签物业协议才给办不动产证,是不对的。此外,他还说到,“目前我们房管局已经没有行政处罚权,违规查处都交给城管局了。”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也表示,处罚权确实在城管局,如果涉及到房地产违规,首先由房管局进行认定,然后由城管局进行处罚。

那么,开发商在办理不动产证时,如果出现违规行为,是否可以向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呢?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称,像元通雅居的这种情况,是首次房转移登记,属于批量业务。“一般是由开发商整体拿过来办。”他表示,个人也可以进行办理,不过,需要由开发商进行委托。

他说,不动产证办理,跟签不签物业协议没有关系。但至于业主该向哪里投诉?他表示,还不太清楚归哪个部门来管理,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登记。

那么,业主在办理不动产证的时候,遇到绑定条款的情况,到底该向谁反映呢?河南商报记者将持续关注,如果您在办证的过程中也遇到类似的情况,欢迎反映至公众号“记者陪你去办事儿”(hnsbpb)后台,或拨打热线电话(86088666)。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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