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96:安阳县2013年中央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4.06.2014 20:32
本文来源: 水利厅
1. 招标条件
安阳县2013年中央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已由豫水财【2013】7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阳县2013年中央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一标段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安阳县2013年中央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
2.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机井工程;
2.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中央财政资金和自筹资金,已落实。
2.4项目总投资:约150万元。
2.5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机井工程(安丰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过年审合格;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水井凿井施工企业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23日)具有类似施工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1、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应提供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时间截止前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6、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要求在“河南省水利厅”备案的企业。
3.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于2014年6月24日至2014年6月30日登陆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ayggzy.cn),通过企业身份验证备案并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16日9时00分,地点为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楼开标 5 厅。(安阳市平原路北段8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阳县2013年中央财政统筹农田水利建设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2-369694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行
电 话:15993889933
水行政监督部门:安阳县水务局
电 话:0372—3696680
地 址:安阳市县中街中段路东
安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372-3387729
本文来源: 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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