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能力建设 着力打造高标准司法行政执法队伍

31.05.2016  02:20
       

 

    在全省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如果有当事人前来咨询法律援助事项,不管是哪名律师在场,是不是第一次受理咨询,都可以完整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咨询服务。这得益于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组织编写的一个详细的值班律师行政指导工作台账,详细地列出了指导内容、指导人及指导对象,每天不同律师前来值班的时候,会根据指导很快进入工作状态,为当事人提供更有质量的法律援助咨询。服务型行政执法,已经渗透到司法行政工作的各个方面。

      省司法厅厅长王文海说,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要求:要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队伍。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在全面提高政法干警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方面迈出了坚实的脚步,坚持能力建设,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与文明执法、警务督察互联互通,着力建设高标准司法行政执法队伍。

      服务型行政执法:

      为了群众的满意

      在省司法厅,一名前来办理转所手续的律师来到一楼服务大厅填写了申请表,受理、审核、审批一系列手续一气呵成,十几分钟后,他就拿到了自己的审批手续:这么快就办完了?他自己都有点儿不敢相信。而在这个高效工作的背后,是全处工作的大协作。律师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从去年开始,处里调整了业务办理方式,随来随办,还打破了业务分工,改为大协作,轮流主办业务,每个人都成了熟练的业务能手,形成了工作链条,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有些材料齐全、准备充分的事项当时就可以处理办结。

      一个处室的工作只是一个缩影,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已经取得了成效: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了第一批“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名单,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四个单位榜上有名:浚县司法局、濮阳市司法局法制仲裁和司法鉴定科、漯河市源汇区司法局、方城县司法局。这些示范点从法律援助制度上的创新,到社区矫正的规范管理及法律服务稽查大队作用的发挥,实现了管理、执法和服务相互交融、相互促进。这样的示范点培育,全省还有23家单位,通过组织开展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和现场观摩活动,深入推进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典型引导,使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呈发散型覆盖全省司法行政机关。

      八方着力,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以来,河南省司法厅从转变职能、依法履职、改进服务方式、加强服务、推进文明执法、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畅通权利救济渠道、加强监督检查8个方面分阶段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实际,出台方案,落实任务,理清了服务型行政执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推动司法行政执法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构建了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司法行政执法模式。围绕省政府确定的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基层提升年”工作主题,省司法厅引导和推动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努力实现服务型行政执法全覆盖,充分运用“互联网+”,推动司法行政服务型执法建设。在省厅网站设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督导”专栏,及时报道总结各地的新做法、新经验,将成熟的工作经验转化为全面推进工作的软实力。

      行政指导,执法与服务有机统一。省司法厅印发了《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河南省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指导文书示范文本》,为开展司法行政柔性执法提供制度支撑。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实务中积极开展行政指导。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处建立的行政指导登记簿。省司法厅法制处加强仲裁登记管理工作,针对部分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发行政指导意见书,督促其及时备案。行政指导的有效扎实开展,实现了行政执法与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机统一。

      完善制度,全力提升执法水平。省司法厅研究制定了行政执法风险防控,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行政职权清单,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及文书示范文本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和规定。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各地实际,普遍建立了执法服务承诺、文明执法、权力公开等多项服务型执法制度,为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通过全面落实指导制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健全完善执法资格管理、规范执法证件管理,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执法的能力,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总体执法水平。

      文明执法:常态化全力提升执法水平

      省司法厅将文明执法活动细致融入到了每项执法工作,融入了年度工作要求,制定了详细的落实措施,成为常态化的工作。

      完善机制,规范运行。全省监狱系统做到了规范接待制度、规范便民设施、规范狱务公开,细化明确了证件办理、接见亲属等程序,在登记室设置统一制作的会见标示牌和导向牌,以及休息座椅及饮水设备,及时宣传有关服刑人员减刑、假释、接见等服刑人员亲属最为关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同时在窗口单位设立狱务公示栏进行“三公开”:公开值班电话,公开监狱长接待时间、公开检察官接待时间,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接见窗口形象,让群众感到管理更人性、服务更贴心、办事更便利。省平原监狱举办了两期警察礼仪行为、着装规范培训班,对监狱警察在值班期间、工作场所等场合的礼仪行为、执勤着装、报告词等进行了规范,促进了文明值班执勤和礼节礼貌行为的养成,进一步加强了警察队伍的规范化建设,树立了监狱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

      深入基层,扎实推进。今年年初在全省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了“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各地纷纷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进基层活动,特别是春节期间,各地利用回乡人员集中的特点,利用多种形式,通过举办法治讲座、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设立法律服务窗口、发放法律服务卡、深入基层进行人民调解、宣传法律援助等方式开展了集中宣传。登封市司法局在“登封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开展了“学法用法、有奖答题”活动。涵盖的法律知识比较广,面对的群众比较多,改变了以往的传统宣传模式,让群众更加容易接受和学习。只要关注“登封普法”微信,公众平台,点击法治宣传板块中的学法考试模块即可参赛。

      法治创建,搭建平台。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以深入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法治创建活动为平台,设立了高标准、广目标,同时遵循各类创建考核办法、细则,分类全面推进,全面提升法治水平。省司法厅也在全省开展了文明执法示范岗、文明执法科室、文明警察等评选活动,深入挖掘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和导向作用,营造浓厚的文明执法氛围,提升执法水平。

      警务督察:建起保障有力的督察体系

      执法规范,督察严格,形成双重保障体系。省司法厅警务督察总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体制机制,提高督察效能,建立和完善了执法监督体系,为全系统严格、科学、文明执法活动提供了服务和保障。

      坚持问题导向,秉承常态化督察。在日常工作中,立足本职,着眼长远,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就实求实、反求诸己,与厅政治部、省监狱管理局、厅戒毒管理局政治部组成联合督察组,对全省监狱、戒毒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开展分类检查指导、分工督察,以“”和“”的要求,切实抓好两项工作的推进,为抓好“不严不实”问题和“三查三保”排查问题的整改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动态监督。省司法厅把警务督察工作始终放到大局中去谋划,使督察工作融入中心、置入中心,服务中心,消除督察工作是“配角”的心态,探索实行“跟进式”督察;“照相式”督察;“随机式”督察和“嵌入式”督察,逐步推行柔性督察向刚性督察转变、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突击型向常态化转变,增强督察工作的发展空间与活力,找准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寓服务于督察过程之中,在督察中体现服务,构建督察、服务、保障三位一体的大督察新格局,实现督察工作与全局工作的高度对接、深度融合。

      创新探索,推行结果运用机制。积极研究探索督察成果的运用机制,加强督察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充分发挥督察成果在监所抓队伍、促业务中的重要作用。厅警务督察总队是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督察的领导机构,首先是指导和协调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督察工作;其次是定期不定期组成督察队深入基层、深入干警的执法执勤工作岗位开展现场督察,并将每次督察实践过程的信息和数据予以分析、归类、整理并建立真实、及时、科学、顺畅的流转报告和通报制度,作为领导决策部署、制定工作对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依据,推动工作措施落实、促进问题整改,真正将督察成果转化为规范执法、强化素质的治本之策。

      督促检查抓落实,织密防护网络。近年来,省司法厅紧紧围绕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中心工作、重大部署的落实;监所“双严双违”专项教育和专项治理;“双六条禁令”和手机管理制度的落实;监狱戒毒所人民警察队伍规范化、正规化建设;戒毒所“大收戒”专项行动的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等,开展了八次专项督察、重点督察、综合督察、联合督察活动。仅2015年,全省各级警务督察机构共开展督察活动7483波次,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督察出问题3696个,下发督察通知书、督察建议书、整改通知书1384份。使执法行为时时处于监督之下,建起责权明确、工作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督察新格局,为我省司法行政事业打造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队伍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