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建设便民蔬菜超市承办企业的公告

23.09.2014  19:16
文章来源:信阳市商务局      作者:市场运行调节科      发布时间:2014-05-16  14:58:49

      在市城区建设50个便民蔬菜超市,是市政府确定的2014年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本着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向社会公开征集建设项目承办企业。申请条件公告如下:

一、项目申报主体。需具有法人资格且注册成立1年以上,有蔬菜、肉禽蛋、水产海鲜等鲜活农产品经营范围和条件。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产权明晰,财务独立,运营规范。

二、申报企业条件。

1、农产品批发市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以上,占地300亩以上,具备建设农批零项目的生鲜配送条件。

2、连锁超市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生鲜农产品自营并设专区销售。2013年连锁门店5家以上或营业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具备“农超对接”和生鲜配送条件。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从事农产品种植、养殖、销售一体化)。注册资本300万元以上,自有或以土地流转方式拥有蔬菜、瓜果等种植基地500亩以上。有自有农产品品牌,有满足与超市对接或开设直营直供店采购量相适应的农产品品种和产销规模。

4、农民专业合作社(市级示范社、市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以上)。需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自有蔬菜、瓜果等种植基地500亩以上,具有与超市对接或开设直营直供店采购量相适应的农产品品种和产量规模。拥有自有农产品品牌。

5、其他具备条件企业。具备项目建设条件且可长期从事销售蔬菜的企业。以上5个条件符合其中一条即可申报。

详细内容和条件请登陆“www.hnxycom.gov.cn”信阳市商务局官网或“http://cif.mofcom.gov.cn/site/html/xinyang/”信阳市商务预报网查询《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市区便民蔬菜超市的实施意见》(信政文【2014】14号)文件。

请申请承办项目的企业携带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如工商营业执照、土地流转合同等),于5月23日前,向信阳市便民蔬菜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

地址:信阳市新华西路与八一路交叉口(市商务局商贸服务科)

联系人:陈建明                  电话:6355305     

信阳市便民蔬菜超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