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多举措积极强化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

03.07.2014  10:44

        一是印发《关于加强古城古镇古村落保护工作的通知》,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目标与任务,将历史文化名城、古镇、古村落的保护作为重点内容列入文物保护工作中。 二是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此次整改工作的重大意义,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扩大公共参与范围,赢得群众支持和理解,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良好氛围。三是详细收集、整理、检查未来三年内规划动迁的村庄及计划迁建地的名称、位置等资料,对未进入“三普”名录的名人故旧居、百年以上古建筑和具有重要特点的近现代建筑进行价值评估认定并登记在册,建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四是切实加强文化保护督查工作,尽快形成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并按照建设世界历史文化旅游名城的战略部署,立足文化传承创新,激活文化遗产在优化城镇布局形态,使城市化与城市文化齐头并进,居住环境与居民素质共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