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县质监局建立“红黑榜”评价制度规范企业诚信行为

25.08.2014  11:59

为加强企业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自觉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提高企业信用等级,规范企业诚信行为,鹿邑县质监局建立“红黑榜”评价制度,推动企业强化诚信体系建设,促进企业产品质量稳步提升。“红黑榜”三个月发布一次榜单。红榜显示企业信用等级为优,表明企业产品质量持续稳定;企业内部各种规章制度健全,产品质量保障水平持续升级;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消费者信赖度高。黑榜显示企业信用等级为差,表明企业产品质量遭到消费者投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合格率低,消费者对企业产品质量信心不足。对列入红榜的企业,将在社会宣传、品牌保护等方面给予支持;在品牌建设、政府奖励等方面大力扶持;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方面优先照顾。对列入黑榜的企业,将作为监督检查或产品抽查的重点对象,加大监督检查或产品抽查频率;单独约谈企业负责人,对企业经营行为和产品质量发出预警或黄牌警告;企业主要负责人及企业产品三年内不得参与各项评比推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