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建安区审计局落实“一审双报告”制度

07.09.2017  02:56

为了进一步落实《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和全省审计工作暨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近日,许昌市建安区审计局下发通知要求贯彻落实审计项目“一审双报告”制度,切实抓好下半年审计项目实施工作,全面提升审计质量。

通知要求,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所有审计项目实施完成后,由业务股室负责人主持召开审计项目总结分析会,对审计组织实施情况和审计工作开展进行总结、回顾,对审计报告内容进行集体分析研究,并对审计期间主要制度执行情况、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廉洁审计情况进行实事求是的评价,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在提交审计报告的同时,一并向局主要领导提交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并由业务股室负责人、审计组组长、审计现场负责人、主审和廉政监督员签字背书后报局法规科和监察室备案。

一审双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对于总结交流审计工作经验,提升审计质量,对于做好“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