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省政协委员刘延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供销力量

25.01.2018  00:50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三农领域的集中体现。服务、参与和促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供销合作社践行为农服务宗旨的责任担当,又是加快发展的历史机遇。

  刚刚过去的2017年,全省供销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记使命,开拓创新,供销合作事业快速推进,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2018年河南两会期间,记者采访了省政协委员,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刘延生。刘延生就供销合作社如何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作用谈了自己的看法:

  刘延生认为,供销合作社作为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在参与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这种责任感和使命感主要来自于党和国家的要求、供销合作社自身的责任和农民的热切期盼。同时,供销合作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拥有独特优势和丰厚条件。首先,在长期为农服务实践中,供销合作社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其次,与政府行政部门、一般市场经济主体、社团组织相比,供销合作社能够更好地承担党委政府赋予的乡村振兴相关任务,是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靠得着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而且具有相应的人才队伍优势和实际管理优势,在农村农民中也具有良好的口碑和信誉,承担乡村振兴相关工作完全可以节约成本、快捷高效。

  因此,供销合作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必须牢记职责和使命,抓住机遇,主动作为,充分发挥优势,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力量。

  供销合作社如何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切实承担起这一历史使命呢?刘延生表示, 一是紧跟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新趋势,加快提升社会化服务层次和水平。大力推广土地托管服务,在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进一步完善、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大背景下,以推广土地托管服务为抓手,着力健全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扩大服务规模、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力服务河南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开展更加精准的社会化服务,主动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二是顺应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新形势,推动农村流通服务创新转型。在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升级的消费需求方面,顺应当前消费正由温饱型、生存型向发展型、享受型转变的趋势,加快推进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农资、再生资源传统流通网络现代化改造,拓展和聚合多种经营服务功能,打造综合服务平台。着重以供销电子商务为抓手,发挥电商对农产品标准化、品牌化、绿色化生产的引导作用,推动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就适应消费升级的需要,推动农产品供给结构更加优化。

  三是把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部署,进一步深化社有企业改革。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以资本为纽带,加快推动社有企业跨区域横向联合和跨层级纵向整合。加快农资、再生资源等传统企业并购重组、联合合作,通过资源整合,密切层级联系、壮大规模实力、提升竞争能力。推进社有企业分类改革,切实增强社有资本的发展活力和抗风险能力。加快社有企业转型升级,实施“名企、名牌、名家”培育计划,加快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商业模式创新,积极培育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实现从传统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业态转变,从单纯购销业务向综合经营服务转变,从单一供销合作向多领域全面合作转变。

  四是瞄准小农户对接现代农业生产新需求,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供销合作社是农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一定要在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要改造提升基层社,要大力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牵头组建跨层级、跨地域、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要积极发展行业协会,推动乡村振兴。(河南经济报 记者 李伟 付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