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家具、电梯、供暖等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5.12.2014  14:43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民政局的委托,对延津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家具、电梯、供暖等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家具、电梯、供暖等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4】144号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为第二标段、第三标段、第四标段的二次招标:

二标段:延津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电梯、餐梯设备

三标段:延津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供暖设备

四标段:延津县民政局社会福利中心被子、褥子、被罩及儿童被褥、被罩等用品

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详见清单部分)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

7、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如为制造厂商,应同时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C级或C级以上资质、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C级或C级以上上许可证;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应具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C级或C级以上许可证,同时应具有所投电梯品牌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委托书(指由制造厂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报名)及制造厂商的电梯制造许可证C级或C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8、三标段投标人为具有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商或具有锅炉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授权书的经销商。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15日至2014年12月1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 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标段800元/份,售后不退。

注:按以上要求领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月6日上午9:30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河南省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

八、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

九、采购人: 延津县民政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59869711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7434  15937165815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