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森林公安局成功调处一起涉林矛盾纠纷

03.08.2015  13:29

7月30日上午,延津县位邱乡洼张村村民张某到延津县森林公安局直属派出所报案称:自己种的杨树被同村人聂某毁坏了。接警后办案民警赶到事发现场进行勘验,经勘查现场共有6株杨树被人用利器在树干底部砍了一周。通过向洼张村现任村主任张某某了解到该6株杨树确实是报案人张某在承包该地块时所种,但2014年秋后村委会将该地块分给了聂某,聂某因嫌地边的树木影响庄稼生长,在与张某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将树木毁坏,因此本来和睦的两家现在却剑拔弩张。考虑到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毁财案件,涉案财物价值较小,情节较轻,为构建和谐邻里关系,办案民警与村主任决定尽量调解处理该案,经过向双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的讲述邻里和睦相处之道,并详细的解释了相关法律常识,通过一下午的努力,聂某当场向张某道歉并愿意赔偿张某损失,张某觉得毕竟是邻里关系,两家以前世代关系就很好,就接受了聂某道歉但表示不要聂某的赔偿,至此双方当事人终于握手言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