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垃圾清运车购置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19.01.2015  18:25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垃圾清运车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评审结果公布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垃圾清运车购置
2、招标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4]145号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购置垃圾清运车4辆。具体内容及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招标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5年1月16日
评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评标委员会名单:
五、评审结果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合力专用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报价:54万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新乡市丰昌起重液压机械有限公司
报价:54.8万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俊发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报价:58万元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齐先生、刘先生 电 话:15903867188、1599307588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3977434 15937165815
七、监督部门: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0373-7622047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质疑函不予受理。


延津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
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