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公安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延津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延津县公安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延津县公安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4]051号
三、项目内容:GPS车辆定位仪50台,网民身份查询系统1套,钉卷机30台,移动硬盘20个,光盘刻录机30台,高速扫描仪20台,便携式打印机30台,户籍照相器材12台,打印复印扫描传真一体机40台。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网民身份查询系统、户籍照相器材系统需提供原厂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
6、网民身份查询系统产品具有完全的自主知识产权,并入围公安部网安部门互联网舆情监测产品目录。
7、户籍照相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鉴定报告,符合《GB 16796-1997 安全防范报警设备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GA 461-2004 居民身份证制证用数字相片技术要求》,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人像采集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具有二代身份证人像采集软件产品登记证书;与河南省常住人口管理信息系统、河南省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能达到无缝连接(提供常住人口和身份证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厂商出具的证明函)。
8、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现场报名:本项目自2014年6月12日—2014年6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现场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企业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以上报名资料均需审核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网上报名:请各潜在投标人于2014年6月12日—2014年6月1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5:00至18:00时(北京时间),登陆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相关信息,到信息股备案后进行网上报名。
备案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5737351158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7月3日上午9:30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第三开标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
八、招标人名称:延津县公安局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3-7692395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371-60916757
十、监督单位及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监察局 0373-7696111
延津县审计局 0373-76220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