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03.04.2016  17:10

新华社石家庄4月2日专电(记者齐雷杰)针对环京县(市)房价大幅上涨问题,河北省廊坊市1日出台9项措施规范市场秩序、稳定住房价格、遏制投机炒作。其中明确要求实行住房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非本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且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今年3月以来,毗邻京津的廊坊市房地产快速回暖,尤其是三河市、香河县、大厂县、固安县等地房地产价格猛涨。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因城施策要求,廊坊市出台9项措施稳控房价。

除限购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之外,廊坊市将严格商品房预售管理,要求限期一次性公布全部可售房源;落实住房价格备案制度,实行一房一价,明码标价,现场公示;加强价格管控,限定申报预售价格上涨幅度;完善个人住房信息查询系统,推进商品房联机备案系统互通互联。

廊坊市将组织开展环京县(市)房地产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整治,依法严厉打击无证预售、违规销售、虚假广告宣传、哄抬房价、囤积房源、捂盘惜售和投机炒房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房地产金融风险防控,严禁互联网金融企业、小额贷款公司、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从事首付贷、过桥贷、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

廊坊市提出,将加大棚改力度增加住房供给,将城中村、城郊村以及整合撤并的村庄、城市危房、城镇危陋住宅区纳入棚户区改造范畴,并严格控制高档住宅开发。

责任编辑:王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