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安全监管局第一督导组对三门峡市5座干式堆存尾矿库汛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22.08.2016  13:02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干式堆存尾矿库安全检查的通知》,8月17日—18日省安监局第一督导组梁书强处长一行4人莅临三门峡市,对我市5座干式堆存尾矿库汛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三门峡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刘向东、灵宝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吕有矿陪同督导。

督导组先后深入到金宇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姚王北沟尾矿库、金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鑫辉分公司湖东村尾矿库、鑫宝分公司尾矿库;黄金股份有限公司黄金冶炼分公司岳渡后沟尾矿库、杏洼尾矿库。通过听取企业汇报、查阅资料、踏勘现场的方式深入了解5座尾矿库安全现状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并对灵宝市尾矿库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做了充分肯定。

在现场督导后企业交流会上,梁书强处长要求 一是 要在思想上高度认识到尾矿库汛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深刻吸取洛阳市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大沟河赤泥库坝体赤泥滑坡事故教训,将本企业汛期防汛工作做到位,做扎实,通过完善防汛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制、强化日常巡查监管。进一步提高汛期安全防御能力。 二是 要重点抓好安全隐患落实工作。对本次督导组检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企业要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按时完成隐患整改工作,市安监局要加大跟踪问效力度,确保安全隐患按要求、按时限完成整改。保证尾矿库符合安全条件,满足防汛要求。 三是 要重点做好矿山提升、运输设备维护保养,做到定期检测、定时维护,严防设备“带病”上岗。市安监局要督促企业强制淘汰总局发布的两批28项禁止使用的设备及工艺。要根据季节性变化做好非煤矿山防中毒窒息检查监管工作。重点加强对地下矿山竖井垂直深度超过600米、水平巷道长度超过1万米的生产系统监管力度。(灵宝市安全监管局 张新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