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被评为十一届省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23.10.2017  20:30

近日,省政协召开会议,对省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和十一届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进行表彰,省局被评为十一届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

2012年以来,省局共承办省十一届政协交办提案77件。在办理过程中,省局认真贯彻落实省交办会精神,不断改进和完善提案办理工作,努力在强化领导、规范流程、务实求效上下功夫。特别是2017年以来,省局共承办提案8件(主办件3件,会办件5件),其中872号提案被确定为2017年省政协重点提案,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在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上多次强调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提案办理工作;局办公室切实发挥好统筹协调和把关作用,着重抓好提案办理任务分解、督查、报批和正式答复工作,确保各阶段工作任务按时按要求完成;全局各处室通力配合,把解决问题、改进工作、促进发展作为答复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采纳委员们的合理建议,在答复中提出解决问题的切实措施,把办理工作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实际相结合,努力推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实现新发展。截至目前,省局承办的提案均已按要求答复,主办提案内容和办理复文均在省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提案办理及时、高效、规范,受到提案委员和省政协提案委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