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鹤壁市中招政策出台

09.06.2015  18:35
  近日,鹤壁市教育局召开会议,印发中招文件,出台中招政策。      一、考试总成绩增加到680分      2015年鹤壁市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按满分30分计入中招考试总成绩,中招考试成绩由往年的665分增加到680分。      二、志愿填报批次      一是提前批志愿(全省提前批和全市提前批)。全省提前批:省教育厅批准的宏志班(包括鹤壁高中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航空实验班。每名考生最多填报1个志愿。全市提前批:鹤壁高中宝马励志班和中美项目班(国际班)、市外国语中学英语实验班、浚县第一高级中学博奥班。每名考生最多填报1个志愿。      二是批次志愿。第一批:省级示范性高中,包括鹤壁高中、市外国语中学,本批次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第二批:市级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包括市第一中学、鹤壁市育才学校、淇滨高级中学、鹤山区高级中学、鹤壁市综合高中和鹤壁市科达学校、鹤壁黎阳中学(原浚县一中分校),本批次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      考生必须在每一批志愿学校后的“是否同意择校”一栏内注明自己的意见(是或否),否则视为不同意。考生和家长在填报择校志愿时要考虑家庭经济承受能力,如被“择校”志愿学校录取,考生必须按规定缴费报到,否则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民办高中可以面向全省招生      2015年,民办普通高中原则上面向所在地招生,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可以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但应经学校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生源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民办普通高中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不得录取低于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四、分配生比例达到50%,分配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下调60分      继续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学校)的比例,达到50%以上。分配生中招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按招生学校统招录取分数线下调60分,依据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择优录取。      五、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      全省提前批、全市提前批的录取办法分别由省教育厅、市教育局按照相关文件执行。第一批、第二批录取办法:      一是确定市区普通高中最低投档分数线(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按志愿考生中招考试成绩从高到低1:1.3比例确定普通高中最低投档分数线。若个别学校在最低投档线以上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分录取。      二是确定综合素质评定投档等级。省级示范性高中统招生综合素质评定必须达到B等级以上,择校生及其它高中综合素质评定必须达到C等级以上(社会青年除外)。      三是确定各普通高中统招和择校投档分数线。依据各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志愿考生中招考试成绩在最低投档线以上按照1:1.1比例划定各普通高中统招和择校投档分数线。      四是录取。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按照各学校招生计划,依据志愿考生中招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择优录取。录取时,按照统招生、分配生、特长生、择校生顺序录取。      (鹤壁市教育局 董民全 蒋晓娜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