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6.06.2023  10:50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业农村局(农委),漯河市畜牧局,航空港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要求,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研究制定了《河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6月9日

河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23〕11号)和《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3〕11号)要求,为扎实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加快形成与产业需求相适应、与农村发展相协调的高素质农民队伍,夯实稳粮扩油人才支撑,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精神,锚定加快建设农业强省对强化乡村人才支撑的要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分层实施、全程培育,坚持生产技术技能、产业发展能力、农民素质素养协同提升,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全面支撑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全面支撑农民素质素养提升,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全年围绕粮油稳产保供任务开设的班次和培育人数不低于80%。

(一)目标任务

重点面向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和种养大户,“四类并进”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能力提升、种养加销能手培训、农村创业创新者培养、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等各类高素质农民10.173万人。其中,安排经营管理型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3.181万人(含省辖市、县级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任务2.66万人;省级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示范任务3050人,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任务460人,农村创业创新者培养示范任务800人,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示范任务300人,农业经理人培养任务600人),安排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高素质农民培训任务6.992万人。各类型高素质农民培育及资金补助标准如下:

1.经营管理型。 省级农业经理人培养,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4天,线上学习时间不少于48学时,全年跟踪服务,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6000元;省级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示范、农村创业创新者培养示范、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示范,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线上学习时间不少于40学时,全年跟踪服务,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4000元;省辖市、县级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农村创新创业者培养、乡村治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培育,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12天,线上学习时间不少于30学时,全年跟踪服务,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3500元。

2.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 开展种养加销能手技能培训,培训对象包括从事种植、养殖、水产、农机及农产品加工的技术能手,已摘帽贫困农民,从事专业农业生产过程服务的农民技术人员、农村电商及社会事业促进者等。年度线下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线上学习不少于8学时,资金补助标准为人均1000元。

(二)重点方向

1.提高生产技术技能。 重点围绕“两稳两扩两提”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分解培育任务,优先保障粮食、大豆和油料生产的培育需求。立足本区域主要粮油作物,联合种植管理部门遴选培训对象。紧密衔接生产技术技能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实施分作物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紧扣农时,围绕作物生产全过程全周期开展培训,突出良种选购及制种、关键生产技术、病虫害防治、耕地保护建设等内容。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的作用,强化在田间地头实践实训,切实提升农民实操水平。要围绕落实大食物观,因地制宜开展果菜茶等经济作物生产管理培训、牛羊养殖户和奶农培训、动物疫病防治培训、水产健康养殖培训等。

2.提升产业发展能力。 坚持选育用一体化的育人导向,统筹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要求和农民学习需求,以推进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围绕各地主导特色产业组织培育。重点培育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带头人、社会化服务专业人员、返乡创业创新人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等,分层分类实施培育。聚焦产业发展能力提升,重点围绕生产组织、主体管理、智慧农业、市场冷链、信贷融资、风险防控、农业生产和农产品“三品一标”等,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省市两级根据实际需要开展本区域重点培育对象集中培训,牵头调训县级优秀学员。倡导运用案例教学法,可根据需要组织农民异地学习先进典型。

3.提升农民素质素养。 面向高素质农民培育对象全面开设综合素质素养课程。培训内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涉农法律法规、农业农村政策,农业绿色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金融信贷保险,乡村规划建设、乡风文明、农耕文化等领域基础知识。注重高素质农民培育与农业农村科普工作协同开展。引导和鼓励女农民和青年农民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育,与省妇联联合,委托省女子职业学院组织举办高素质女农民带头人专题培训班;与团省委联合,委托省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组织举办青年农民创业创新专题培训班。

三、专项行动

聚焦大豆玉米提单产、油料产业发展、机械化生产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以下专项行动。

(一)大豆单产提升培训行动。 继续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专项培训,重点围绕品种、农艺、农机加大指导服务和培训力度。在襄城县、临颍县、永城市、项城市、汝南县5个大豆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重点围绕推广小叶小粒、耐密高产、多抗宜机化、耐荫耐密抗倒品种,合理增密、免耕覆秸或条带清茬精播、接种根瘤菌、合理施肥、低损收获、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等关键技术,实现大豆种植户培训全覆盖。在大豆生产县线上线下相结合组织培训。

(二)玉米单产提升培训行动。 围绕单产提升工程,强化玉米密植高产精准调控技术培训。在开封市祥符区、叶县、安阳县、浚县、淇县、卫辉市、温县、修武县、南乐县、长葛市、舞阳县、虞城县、商水县、西平县、唐河县15个玉米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重点围绕推广耐密植、抗倒伏、宜机收高产品种,合理密植、化控防倒、密植滴灌精准调控、后期“一喷多促”、适时晚收、籽粒直收、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治等关键技术,开展玉米高产增产技术模式应用和技术培训,强化高产优质耐密品种相关技术培训。

(三)油料产业发展培训行动。 在油菜产区,重点围绕推广低芥酸低硫苷“双低”、高油高产“双高”、抗病抗裂角“双抗”、株型紧凑宜机收的油菜品种,应用轻简化、机械化直播和育苗移栽、割晒捡拾分段收获、专用收获机联合机收,以及促生长结实、防治菌核病、防花而不实、防后期早衰、防高温逼熟的“一促四防”等关键技术开展培训。在固始、邓州2个油菜产业绿色革命科技攻关示范县,围绕绿色丰产高效栽培技术、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油菜籽产地干燥加工技术开展培训。在花生产区,围绕推广高产、高油酸、高油、高蛋白优质新品种,起垄种植、配方施肥、种肥异位同播、节水栽培、病虫草害绿色防控、机械化收获等关键技术开展培训。

(四)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 以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带头人为培训对象,聚焦小麦、玉米、水稻、大豆、花生、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围绕玉米及大豆高质量机播、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全程机械化、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油菜机械化育苗移栽和保护性耕作、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等重要机械化技术开展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提高机手技能水平和职业素质,促进农机作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助力粮油作物单产提升。

(五)豇豆质量安全控制培训行动。 重点围绕豇豆病虫害绿色防控、科学安全用药、农药残留限量标准要求、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等,对豇豆种植户开展培训。

(六)重点区域产业带头人培训行动。 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培养产业发展带头人。在正阳县、郸城县、邓州市3个全国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每县培养不少于100名产业发展带头人,积极推进先行县人才振兴。

(七)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培训行动。 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每县举办不超过9个班,培训时长为半天至一天,培训内容为综合素质素养课程。承担试点的行政村可设置一名联络员,负责组织培训对象、组织现场培训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切实做好本辖区高素质农民培育相关工作。

(一)强化体系建设。 1.推进培育机构、实训基地能力建设。持续完善“一体多元、优势互补”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满足农民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培育需求,提高农民参训率和满意度。完善培育机构、实训基地管理办法,加强规范选用和监督管理。依托省农业农村科技教育中心开展培育机构、实训基地质量抽查。充分发挥农广校体系主阵地作用,持续提升农广校体系培训组织能力,强化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全面支撑。注重吸纳农技推广机构、农业科研院所、涉农院校参与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用好科技、教育资源,服务农民综合素质和产业发展能力提升。有序引导社会机构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强化过程监督和质量考核,提升社会机构培训质量。鼓励农业企业投身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支持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有偿承担农民实习实训任务。2.加强师资教材质量建设。稳定一支专职教师,选聘一批优秀兼职讲师,培养一批农民讲师,建好用好各类共享师资库资源,培训机构要注重优先从师资库里选聘优秀教师。将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专家、农技推广人员、农业生产主体及涉农经营服务主体的专业人员纳入师资队伍。支持科技特派团成员在对口联系县参与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市县高素质农民培育主管部门要审核把关本级综合素养类教材,指导培育机构、实训基地优先选用部省规划教材,订购《农民日报》等专业报刊,供参训学员学习参考。3.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培训。依托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开展线上教学,适时开展粮油作物和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技术直播培训。把农业政策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农业减灾防灾、转基因科普知识、安全生产、数字素养与技能等纳入综合素养培训课程,开发特色培训课件,鼓励农民线上自主学习。各地各有关单位按照各类型目标任务要求开展线上线下融合培训。学员登录“云上智农”APP注册线上培训班级后,后台自动计算线上学习课时,实现线上学习记录全程可追溯。培训机构(基地)按每人每学时10元支付在线学习费用,线上培训服务费用主要用于视频课程制作、信息化设备运营、后台培训管理服务、学员线上学习流量费以及信息化建设等。

(二)提升培育质量。 1.强化组织领导。牢固树立“选育用”一体化培育理念,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与三农政策有机衔接。由市级统筹安排,以县域为主深入村镇基层党组织、农业企业、合作社、农户,严格遴选经营管理型、专业生产型和技能服务型农民培育对象,充实完善培训对象数据库,并做好调研记录和数据分析。省级加强对市、县培育工作指导,加大实地督促指导力度。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学时要求,认真审核本级各类型培训机构配套设施设备、教学管理人员队伍、教育教学质量效果等。落实高素质农民培育“第一课”制度,由地方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为本级开展的培训班讲授第一课。2.科学制定方案。各地要在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育需求摸底的基础上,加强工作统筹谋划,结合实际科学制定本级实施方案,细化培育各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资金使用等安排,按要求经过审核报送上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同级财政部门备案。省级培育机构要认真研究,针对农业经理人、农村创业创新者、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和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发展带头人示范培育等类别不同特点,细化培育操作方案,报送省厅科技教育处审核,经批准后方可开班。3.分层分类培育。省级示范培训,省农业农村厅依托涉农院校等省级培育机构,汇聚科研成果和人才优势,精准遴选学员,分产业、分类型组建专题培训班,开展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带头人、农业经理人能力提升、农村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带头人及师资示范培训。市级引导培训,市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抓好区域共性技能培训和全产业链综合型人才培育,开展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带头人能力提升、农村创业创新者、乡村治理及社会事业带头人引导性培育,做给县级看,指导县级干。县乡普惠培训,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重点抓好各类技术技能培训和产业带头人培育。支持县(市、区)根据需要,分产业、分类别组建种养加销能手技能、乡村社会事业促进者及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能力提升专题班,根据农业生产季节合理设置培训时长,按农时分段开展培训,加强实训演练和实操培训,以受训学员职业能力提升为抓手,以农民满意度为标尺,以产业发展质量效益提升为目标,落实落细培育任务关键环节。4.推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证书全省统一编号管理,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民“学分银行”,实施职业培训学时与职业教育学分转换。用好全国乡村振兴人才培养河南优质校资源,鼓励涉农高校、职业院校、农广校探索定制定向培养模式,推进高素质农民培育与职业教育贯通衔接,满足高素质农民提升学历的需求。

(三)用好培育资金。 1.规范资金使用。高素质农民培育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摸底调研、项目宣传、学员遴选、课堂培训、线上培训、基地实训、基地孵化、模拟演练、培训教材、实验材料、场地租赁、学员食宿、教师聘用、考试考核、队伍管理、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费用支出,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项目资金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严防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春耕春管、三夏、防灾减损等应急性培训,优先委托农广校、农技推广机构承办,实行先培训后支付。培育机构须与承担其任务的实训基地明确合作关系,并向实训基地支付场地耗材、实训师资等切实发生的相关费用。农民素质素养提升试点行动的班次,可按规定列支课酬、资料费等与培训直接相关的费用,不得列支食宿费用。2.强化“三级联动”监管。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管服务机制,省对市级和省级培育机构进行调度,随机抽查培育执行情况;市级要对辖区加强培育工作指导和管理,统筹县级各类型培育任务,全面推进工作进度;县级对本级培育机构、实训基地的培训情况实施全过程监管服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3.加强绩效管理和评价。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考核高素质农民培育指标。继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延伸绩效管理,制定《河南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绩效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果,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分配挂钩。依托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系统和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开展项目管理。开展培育机构、基地和师资标星工作,作为各级遴选的重要依据。强化线上学习过程管理和学习效果考核,实现所有培训班、培育学员、教师课程、培育基地等线上可查,实现学员上线评价率和满意度双85%以上。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训信息统计和发展情况监测,实现参训农民基本信息100%入库,培育全程可监测可追溯。市级要加强对县级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的延伸绩效管理。

(四)做好指导服务。 组织协调农业农村系统相关管理和技术力量,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等专业队伍,为技术技能提升类培育对象提供长期技术指导服务,帮助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取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项目、信贷保险等方面支持。继续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6〕178号)精神,协同农业农村、人社、教育、乡村振兴、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在完善产业发展扶持、创业创新支持、金融保险服务、荣誉表彰奖励“四项并行”培育政策的基础上,继续创设优化支持政策和资助项目。落实《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农业经营主体信贷直通车常态化工作的通知》(豫农文〔2022〕110号)要求,持续加强高素质农民金融信贷知识培训和对接服务。创造机会条件,支持高素质农民参加论坛、展会、技能比赛和农产品交易活动等。鼓励高素质农民积极申报参加农业系列职称评定。支持高素质农民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产业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延伸服务各类高素质农民发展成长路径。指导农民专业技术协会、产业联盟等发挥作用,帮助高素质农民抱团发展、协作发展、互补发展。

(五)示范推广典型。 注重对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成功模式总结推广,组织开展优秀典型挖掘宣传,树立示范标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举办技能比赛、专题论坛等,推动高素质农民长期发展。搭建各类成果展示和交流平台,继续举办高素质农民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展示新时代新农民新风采,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高素质农民辐射带动作用。

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及省级培育机构于2023年6月30日前将年度工作方案、12月15日前将年度工作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技教育处。

联系人:李洪岐,0371-65918732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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