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29.08.2016  20:02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6〕675号)精神,我校现将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申报推荐工作采用限额申报的方式进行,我校推荐1名人选。

二、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予申报,台籍暂不开展),截至2016年9月30日前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三)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四)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女性37周岁以下(计算时间均截至2015年1月1日);

  (五)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应有新成果新成就。同一申报人申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三、申报材料

(一)请登陆“中国人才网”(rencai.people.com.cn)下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客户端”,根据要求在申报软件上填写申报书,并打印申报书。只有在申报软件中填报并自动生成的电子材料才能通过审核并上传。

(二)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及附件。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1式3份)和电子文档,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本次申报限自然科学领域,需统一通过申报客户端填写《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申报书》。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报告(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4、申报书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5、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7、任职证明复印件;

  8、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9、非首次申报须提供新成果新成就证明材料;

  附件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排列。电子版须整合形成PDF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15M,文件名以人选姓名命名,如“××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超过15M的,可拆分成多个PDF格式文件,并在文件名后加数字标注,如“××附件材料1”。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附说明(加盖公章)。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认真做好宣传动员、组织申报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推荐质量。

(二)请于9月7日下午17:00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A305房间),电子材料发至[email protected]

(三)学校将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9名推荐对象,汇总后报教育部。

联系电话:67756898

 

人事处

2016年0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