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4年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年中绩效考核暨监督监察情况的通报

13.10.2014  21:02

豫安监管办﹝2014﹞123号

各省属煤炭企业,神火集团,省煤层气公司,国投煤炭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地方煤炭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4〕24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年中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暨监督监察工作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4﹞92号)要求,省局对各省属煤炭企业、神火集团、省煤层气公司、国投煤炭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河南地方煤炭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煤炭企业开展了2014年年中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暨监督监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暨监督监察工作,省局严格按照《河南省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绩效考核评分办法》,以岗位职责履行、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煤矿安全管理、防范事故为主要内容,将煤矿安全“双七条”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的通知》(豫政〔2014〕63号)的贯彻落实,以及雨季“三防”、瓦斯治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共聘请9名煤矿安全生产专家,通过查阅资料、下井监察、座谈了解等方式,于8月4日至29日,分两个组,分别对河南能源化工集团、中国平煤神马集团、郑煤集团、省煤层气公司、神火集团、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和河南地方煤炭公司7家企业共19处矿井进行了抽查。

二、现场检查情况

通过对7家煤炭企业的19处矿井进行绩效考核和监督监察,共发现各类问题和隐患303条,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一通三防”方面

1. 河南能源焦煤公司宝雨山矿存在共用回风。

2. 河南能源义煤公司义络煤业和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禹六矿通风阻力超标。

3. 郑煤集团振兴二矿局扇安装位置不合理,造成循环风。

4. 郑煤集团宋楼煤矿主通风机房维护管理缺失,积尘达3-5cm,煤尘严重超标。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新兴矿井下存在煤尘堆积现象。

5. 郑煤集团宋楼煤矿通风系统图中缺少相应设备参数及风量参数,通风设施上图不准确或有缺失。

6. 河南能源永煤公司云盖山二矿和焦煤公司冯营矿风量计算与新标准不符。

7. 通风设施管理、使用不到位,如河南能源永煤公司枣园煤业、嵩山煤矿、鹤煤公司中泰矿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禹六矿、地煤集团西村永发矿;测风站未设置或位置不正确,如河南能源永煤公司枣园煤业、神火集团诚德矿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禹六矿。

8. 降尘喷雾缺失、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能覆盖全断面,如河南能源焦煤公司宝雨山矿、鹤煤公司中泰矿业、郑煤集团宋楼煤矿、神火集团梁北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禹六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白庙矿、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新登矿、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新兴矿、地煤集团西村永发矿。

9.防灭火设施设置不全或失效,如河南能源鹤煤公司十矿、郑煤集团宋楼煤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禹六矿。

10.瓦斯防治工作不到位。表现在:瓦斯抽采计量点布置少,如神火集团梁北矿;未采取煤层注水措施,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禹六矿;采面隅角老塘侧未进行封堵,如河南能源永煤公司枣园煤业、郑煤集团振兴二矿;缺瓦斯抽放校检和限位牌板,无抽放效果评价,如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新登矿;未按规定设置瓦斯检查牌版或瓦斯传感器,如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新兴矿、地煤集团西村永发矿。

(二)防治水方面

1. 防治水相关图纸绘制缺项、少项,图例不规范,如:河南能源永煤公司枣园煤业、嵩山煤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禹六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白庙矿、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新登矿、地煤集团西村永发矿、煤层气公司安林煤业;矿井地质月预报不规范,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白庙矿。

2.防治水现场管理不规范,存在临时排水设施未安装、排水泵未连接完善、水仓清淤不及时、排水沟设计不合理等现象,河南能源鹤煤公司中泰矿业、义煤公司李沟矿、郑煤集团振兴二矿、郑煤集团宋楼煤矿、神火集团梁北矿、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新登矿、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新兴矿。

3. 水文地质条件分析报告不完善,如河南能源永煤公司云盖山二矿、河南能源永煤公司枣园煤业、焦煤公司冯营矿、义煤公司李沟矿、郑煤集团振兴二矿、郑煤集团宋楼煤矿、煤层气公司安林煤业。

4.未按规定设立地测部门,如河南能源永煤公司云盖山二矿;水文观测系统不健全,未设水文观测孔,如河南能源义煤公司义络煤业、李沟矿业。

(三)机电运输方面

1. 机电运输设备保护装置缺失、失效、不可靠,如河南能源永煤公司枣园煤业、嵩山煤矿、焦煤公司宝雨山煤矿、郑煤集团振兴二矿、神火集团梁北矿、神火集团诚德矿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禹六矿、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新兴矿;排水泵对轮间隙过大或过小,如鹤煤公司十矿、义煤公司李沟矿业;电机未按要求装接地极,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白庙矿。

2.主通风机安全检验合格证到期后,未复检,如河南能源永煤公司枣园煤业;缺少主通风机性能测试报告或测试报告不完善,如河南能源永煤公司嵩山煤矿、焦煤公司冯营矿、鹤煤公司十矿、中泰矿业、义煤公司义络煤业、郑煤集团振兴二矿;主通风机未安设监测系统或监测系统失效,如河南能源鹤煤公司十矿、鹤煤公司中泰矿业、义煤公司义络煤业、郑煤集团宋楼煤矿。

3.轨道运输质量标准化水平滑坡。表现在:道岔尺寸误差不合格,如河南能源义煤公司义络煤业;缺少阻车器,如神火集团梁北矿;闸瓦间隙偏大,道岔岔间开距不符合要求,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白庙矿;井下缺少机电设备操作规定牌板,如河南能源永煤公司云盖山二矿、枣园煤业、焦煤公司冯营矿。

(四)采掘方面

1.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白庙矿专用回风巷道断面小,达不到相关规定要求。

2.悬移支架缺少初撑力监测仪表,如郑煤集团宋楼煤矿;单体液压支柱初撑力偏低、防倒绳使用不规范,如神火集团诚德矿业、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白庙矿;悬移支架高压管、液压柱缺放炮保护,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白庙矿。

3.井下工程质量滑坡。存在片帮、空顶、底鼓、墙体开裂、支柱倾斜等情况,如河南能源鹤煤公司中泰矿业、郑煤集团振兴二矿、神火集团梁北矿、神火集团诚德矿业、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新兴矿、煤层气公司安林煤业。

(五)煤矿安全管理方面

1. 郑煤集团宋楼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不到位,对查出的隐患没有根据隐患性质科学制定整改时间,有的整改时间过长,有的整改落实不到位。

2. 作业规程内容不完善、贯彻落实不到位,如河南能源永煤公司嵩山煤矿、鹤煤公司中泰矿业,神火集团诚德矿业、煤层气公司安林煤业。

(六)职业病防护方面

1.作业地点职工个体防护不到位,工作服无反光条、未随身携带防尘口罩、未配备防噪耳塞等,如神火集团梁北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白庙矿。

2.技改工程缺少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整体初步设计等,如神火集团梁北矿。

3.职业病防护设施不全、管理档案缺失,如地煤集团西村煤矿。

4.局部通风机噪音超标,如河南能源焦煤公司宝雨山矿、神火集团梁北矿、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白庙矿。

5.采面缺少防噪声和防化学毒物的职业卫生警示牌板,如神火集团诚德矿业、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新兴矿。

(七)应急救援方面

1.多数煤矿未建立井下应急广播系统。

2.避灾路线指示牌板没有悬挂或位置不当,如河南能源永煤公司嵩山煤矿。

3.反风演习内容、措施不完善,如河南能源永煤公司云盖山二矿、焦煤公司宝雨山矿、鹤煤公司十矿、义煤公司义络煤业、郑煤集团振兴二矿。

4.矿井应急预案缺少评审,如地煤集团西村煤矿。

(八)六大系统方面

1.监测监控传感器吊挂不规范,如鹤煤公司中泰矿业;避难硐室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数据未在监控日报上显示,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平禹六矿、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新登矿。

3.压风自救装置安装使用不规范,表现在:安装位置不合理,如河南能源永煤公司云盖山二矿;共用干管直径过小,如河南能源义煤公司李沟矿业;未装空气过滤装置,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白庙矿;数量不能满足现场人员需要,如煤层气公司安林煤业。

4.未按要求对六大系统进行绘图,如中国平煤神马集团白庙矿。

(九)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方面

1.多数矿井风险预控管理体系未严格按照豫政办﹝2013﹞18号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工作,除部分试点矿井外,其余大部分矿井工作滞后。

2.危险源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混淆,如河南能源永煤公司云盖山二矿、嵩山煤矿。

3.危险源辨识未做到全员参与,或现场作业人员未配备危险源辨识卡,如河南能源永煤公司嵩山煤矿、神火集团梁北矿。

4.在新工艺、新技术、新标准实施后,未对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进行修订,如神火集团梁北矿、国投煤炭河南分公司新登矿。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对此次绩效考核暨监督监察过程中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高度重视,立即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的安全措施,按照“五定”原则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没有监察到的矿井,要举一反三,进行全面排查。

(二)要切实加强做好事故警示教育工作,认真吸取今年以来全国和我省煤矿事故教训,真正做到“一矿出事故、万矿受教育”。对照事故原因,认真总结梳理,查找自身不足,全面做好矿井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煤矿安全形势稳定好转。

(三)要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强化煤矿安全生产暂行规定的通知》(豫政  〔2014〕63号)精神,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同时对本企业所有矿井采掘头面和作业规程进行认真梳理排查,对不符合文件要求的,立即制定整改措施,确保落实到位。特别是对矿井所采煤层瓦斯压力大于0.6兆帕(MPa)或瓦斯含量大于6立方米每吨(M 3 /t)时,必须采取保护层开采或底(顶)板岩巷预抽煤层瓦斯,严禁采用局部防突措施替代区域防突措施,否则,坚决实施停产整顿。

(四)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做到全员全过程参与。同时,根据生产过程的不断变化,及时修订管控标准和措施,努力达到“人、机、环、管”的最佳匹配,确保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做到人员无三违、设备无故障、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现场无隐患,从而实现企业本质安全。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