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公布
想买桶“康师傅”吃,结果买成了“康帅傅”;本以为喝的是“可口可乐”,仔细一看,是“可日可乐”……市场上,这种“李逵”变“李鬼”的事情,相信不少人都遇到过。
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昨天,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2017年河南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值得一提的是,在最高法评选的“王老吉加多宝包装装潢纠纷案”等2017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中,全国各级法院有23万多起案件参与,我省法院审结的“反光材料商业秘密纠纷案”入选。
【案例】
员工业绩下滑
自己的客户都去另外一家公司了
我省入选“2017年中国法院十大知识产权案件”的这起案件,最终判决赔偿金额为35万元,数字其实并不算大,但为何能在23万多起案件中“脱颖而出”?这要从案件本身说起。
2006年,宋某在我省鹤壁市反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反光材料公司)任业务员。反光材料公司与宋某先后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并约定有保密条款和竞业限制条款。
宋某在工作一段时间后,业绩出现了下滑,这让反光材料公司感觉有蹊跷,而这时候,鹤壁市睿欣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欣公司)引起了他们的注意。
睿欣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22日,在睿欣公司经营期间,宋某以宋一(化名)的名义参与办理睿欣公司工商登记手续的相关工作。
睿欣公司的银行往来账目也显示,自2011年8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睿欣公司与反光材料公司的多笔交易客户重合,宋某以个人名义从睿欣公司账户取款多次。
随后,反光材料公司遂以侵害商业秘密为由,将宋某等诉至法院。一审法院认为,宋某、睿欣公司对反光材料公司的商业秘密构成共同侵权。
不过,由于不服一审判决,宋某、睿欣公司上诉到了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因睿欣公司已变更为睿明特公司,故侵权责任应由睿明特公司承担。
【现状】
涉及商业秘密侵权的事情并不少
但起诉的不多
“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也在不断壮大,涉及商业秘密侵权的事情并不少见,但起诉的却不多。”主审上述案件的审判长赵筝说,导致这种事情发生的原因,他认为有三方面。首先是被侵权公司,对法律方面的知识有所欠缺,不知道走法律途径。其次,是取证难。再次就是担心会被持续侵权,“像一些涉及数额较大的纠纷,侵权一方被判赔偿后,就赔钱了事,然后继续侵权。”赵筝表示,法院也是注意到了这一点,所以除判决宋某、睿明特公司赔偿反光材料公司经济损失35万元外,还判决他们停止侵权行为,并在两年内不准使用反光材料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
【支招】
担心员工泄露商业秘密 公司可这样防范
商业秘密案件审理难度大、取证不容易,那么,对于公司方来说,如何避免?
对此,省高院民三庭副庭长宋旺兴称,第一,公司要认识到商业秘密就是自己的生命,要主动做好各种法律防范措施。
第二,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员工入职前,要对他们的道德品行有一定的了解,签订保密协议时,各方面的条款要尽量写清楚。
第三,遇到纠纷走法律途径时,一定要注意搜集证据。
宋旺兴还表示,对于那些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损失,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数字】
2017年全省法院
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467件
其实,商业秘密案件只是知识产权案件中的一类,我省在知识产权保护上也是下了很多功夫。
在发布会上,省高院副院长史小红介绍,2017年,全省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6467件,比2016年增加3049件;结案6398件,审结率达98%。审结的郑单958植物新品种、路易威登、盼盼食品等多起典型案件被写入省法院人大工作报告。
【努力】
加大侵权制裁力度 提升违法成本
在发布会上,史小红说,2017年,全省法院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的审判中,坚持贯彻全面赔偿原则,依法判决侵权人赔足权利人的经济损失,并由侵权人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探索对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等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探索实施禁止令制度,禁止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者在一定时期内从事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职业。
探索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行为情况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进一步遏制侵权动机。
今年2月12日,最高法院批复同意设立郑州知识产权法庭,3月2日,郑州知识产权法庭举行揭牌仪式。
另据省高院民三庭庭长司晓森介绍,针对知识产权类案件涉及专业知识性强的特点,全省法院正组织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建立“技术调查官”队伍,帮助当事人更好地维权。
河南商报记者 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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