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工商局开展2018 年春节期间广告市场监管工作

05.01.2018  20:12

  日前,河南省工商局下发通知,对全省2018 年春节期间广告市场监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指出,春节期间市场消费量大,也是违法广告易发、高发期,各地工商部门要对春节期间广告市场监管工作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履职尽责,做好春节期间广告市场监管工作,使广告在服务生产、引导消费、塑造品牌、推动创新、传播文明、构建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通知明确强调要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各地工商部门要结合春节期间广告发布特点,继续把省工商局等十部门确定的九项重点工作和近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日用消费品及以购买固定资产、金融理财名义承诺高回报、无风险等广告作为监管重点,不断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媒体、重点商品、重点发布内容的监管,全面净化广告市场环境。要通过监测检查,不断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坚决查处一批、公告一批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春节期间发布的严重违法广告要依法从严、从速查处;对严重误导人民群众,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除依法严厉查处外,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春节广告市场监管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切实维护好春节广告市场秩序。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工作落实;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投诉和举报,提高消费预警效能;加强部门间的沟通配合,按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加强同食药、广电、卫计等部门的配合,做好信息共享,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春节期间广告市场监管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