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商品供应工作的通知

22.01.2017  11:11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供销合作社,省社直属有关单位:

2017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证市场供应,确保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商品经营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2017年春节期间商品供应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春节期间是商品消费旺季,做好商品经营安全工作意义重大。当前,我省商品市场运行总体平稳,但影响市场平稳运行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据预测,今冬明春可能出现低温雨雪雾霾等极端天气,对商品生产、流通的影响不容忽视,保证市场供应工作尤为重要。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观念,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抓好春耕农资供应,服务“三农”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把春耕农资供应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加强对化肥、农药等重要农资商品春耕供应。一要加大农资商品采购力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克服资金困难,备足数量,保证质量,确保供应。积极争取政府对农资供应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重要农资商品储备制度,保证抗灾救灾、调控市场等应急供应。二要抓好农资连锁配送工作,进一步完善农资连锁配送制度,及时将农资商品配送到各农资供应网点,做到不断档、不脱销。三要模范执行国家法规,强化质量意识,完善内部监管机制,规范经营行为,认真落实“索要票证”制度和台帐制度,让农民买到放心肥、放心药,坚决杜绝坑农害农事件发生。

三、抓好农产品购销工作,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以贯彻落实省委农村工作精神为契机,高度重视农产品购销工作,把解决农产品卖难,促进农民增收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当前,特别要抓好农产品电商工作,积极运用电子商务手段和方式,推进线上线下融合,提升为农服务水平。要发展面向本地区的鲜活农产品电商平台,推动平台向上对接农产品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专业大户,向下对接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社区菜市场,将线下交易嫁接到线上平台,尽快做大农产品电商规模,进一步带动当地生产、加工、储藏、物流等行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抓好食品经营安全,树立诚信形象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坚持“以人为本,重在预防”的指导思想,切实把好食品经营源头关,加强日常监管,严格按照“六查六看”的要求,认真开展查厂家、查证件、查质量的排查工作,坚决杜绝销售各类假冒伪劣、过期变质和“三无”产品,坚决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重点,特别是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和安全的米、面、肉及其制品、乳制品、水产品、蔬菜、酒类等节日食品和散装食品、即食食品等作为重中之重,确保春节期间食品经营安全。要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主要是经销食品的各基层社网点、代购代销点,城乡结合部交易集中的集贸市场、超市,人员较多的学校食堂、饭店等。

各省辖市、直管县(市)供销社请于2月20日前,将本单位2017年春节期间商品供应工作总结报省社发展与改革处。

联 系 人:韩军化

联系电话:0371-6595668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