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2015年春季、秋季教材项目招标要求的公示

30.10.2014  17:05

各潜在供应商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受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委托,就2015年春季、秋季教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依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办购[2007]20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将招标项目要求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期限2014年10月30日---2014年 11月3日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4年11月3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提出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无异议的潜在供应商,请在2014年11月3日以后及时关注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正式招标公告,无须再打电话咨询。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院内老后勤小院

联系人:田群涛    翟向阳    电话:0371-56058512

附件:招标参数及要求

                      河南省教育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日

一、采购教材的种类、数量

1.1采购项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春季、秋季教材项目。

1.2采购需求如下:

包序号

货物需求类别

码洋

交货地点

备注

项目A

两课类

150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用户指定地点-新校区和北院)

采购的教材为正版优质教材、供货及时、准确率高、满足采购教学要求。并且能够按照我校提出的要求分类包装按时在指定地点发放给每个学生,并保证发放教材数量无误,确保每个缴费的学生都有教材。

高教类

综合类(杂社)

项目B

外语类

300万

      各包段报价说明:根据国家有关指导意见及政策要求,现说明两课类 0 折扣,高教社不低于 7.8 折参与投标竞争;外研社 不低于 7.8 折参与投标竞争;

二、供应商教材供应及服务要求

1.投标文件承诺接到中标通知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供货合同,并在签订合同之前交纳所中标段码洋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若不按时签订合同或不交纳保证金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标,列入河南省政府采购不良供应商,并依次转于第二中标候选人。
        2.中标单位要保证所供教材的质量,并按照采购方要求的品种和数量,在接到采购方提供的教材征订单2个工作日内将订单所列教材信息反馈给采购方;如果有个别版本出版社无书,须提供该出版社联系电话以备采购单位核实,若事实不符,则以不诚信为据,解除与其签订的供货合同并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3.供货要求:中标单位在接到订单后15日内提供教材种类的80%,30日内供货完毕;并按采购方的要求,把教材按专业、系别分类放置到指定地点,且点验无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单位负担。如果中标单位(15日内)不能按时供货(到货不足所中标段的80%的),视为不守信单位,要赔偿支付采购方本次所中标段教材总实洋的200%货款;采购方有权解除与其所中整个标段的供货合同,且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
        4.中标单位所供教材的外包装上必须注明使用专业、教材名称、出版社、价格、数量及供货单位。凡外包装不注明以上明细的中标单位,将按不履行合同为据,扣除其履约保证金的10%作为赔偿。送货时要提交所送书目的详细单据及电子版单据。所供教材若有污损、破损、图文不清、错页、缺页、漏页、倒装、缺附件及与订单不符的教材等问题,中标单位应无条件在7日内退书或调换。中标报价为目的地交货价。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方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其它费用。
        5.为了更好使采购方了解教材出版情况,中标单位应定期(4月、10月)向采购方提供由新华书店总店组编的《全国大中专教材用书汇编》及光盘。
        6.中标单位要保证提供的教材是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正版教材。若发现有非正版教材,经出版社或新闻出版管理部门确认后,采购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单位,终止合同并扣留全部书款。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中标单位承担。
        7.中标单位要提供“零库存”服务。即凡是采购方在中标单位所采购的教材,中标单位应满足一切退货要求,退货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8.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单位标书中的承诺条款与本合同不符的内容以本合同为准。
        9.中标方所供教材必须是招标方预订的,由正规出版社出版的正版教材。一旦发现盗版教材,中标方应负全部的法律责任,招标方将保留追究中标方法律连带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力;
        10.中标方自接订单日起,要在3个工作日内落实并以书面形式回告征订情况,并在7个工作日内将所订教材送到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11.招标方预订的教材,中标方的订到率应不低于98%,课前到书率达到100%;
        12.如果所订教材因出版社无书供应或出版时间有问题时应在接到征订单后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告采购方,并主动告知出版社的出书情况和供书时间,以便更换调整教材,否则供书商将承担该类书款总码洋的5倍罚款;
        13.因教学计划调整、所订教材需要补订和增订时,中标方无条件接收采购方提供的补订和增订教材订单,并保证补订和增订教材于订单发送日起7天内送达采购方指定的地点;
        14.补订和增订教材的折扣率与中标价的折扣率一致;
        15.教材采购后(包括网络课程光盘),中标方负责打包,附列清单。内容包括ISBN、书名、版次、编者、出版社、选用教学区、单价、数量、总码洋以及折扣后的实洋,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6.教材运输由中标方将招标方订购的教材安全、完好地送达,并搬运至招标方指定的地点。期间产生的诸如运输装卸费、归整、清点、分拣、发放等费用由中标方负责支付。在教材交接完毕之前发生的遗失、破损等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负责;
        17. 中标方在提供教材时,应按订单量的100%供书,以防止所供教材中有错页、缺页、漏页、倒装、污损、错误等情况出现,若该情况的教材数量超过订单量的1%,中标方应立即无条件提供新书。
        18.在教材发放之后,若学生反映教材没有质量问题,学校将把所有超额教材在商定的时间内退还供货方,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有供货方承担。|
        19. 中标方须提前向招标方提供《全国大中专教学用书汇编》和其它主要出版社的教材目录8套,以供查阅、征订;
        20. 中标方在供应教材时,每一种教材均向招标方免费提供一本以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