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2014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的变更公告

17.10.2014  14:04

招标编号: 巩财代【2014】40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巩义市2014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巩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巩义市2014年扶贫开发整村推进项目

2.2 招标范围:按照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内容,对项目区内各标段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招标

2.3 质量要求:合格

2.4 标段划分:

根据项目特点及施工要求,本次招标共划分十一个标段:

第一标段:河洛镇西石沟农田水利工程

第二标段:河洛镇西石沟村组道路工程

第三标段:河洛镇西石沟核桃种植项目

第四标段:大峪沟镇新山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第五标段:大峪沟镇新山村农田水利建设工程

第六标段:小关镇南岭新村农田水利工程

第七标段:小关镇南岭新村农家乐建设项目

第八标段:夹津口镇韵沟村道路建设工程

第九标段:小关镇大山怀村人畜吃水工程

第十标段:河洛镇仁存沟村农田水利工程

第十一标段:大峪沟镇韩门村人畜吃水工程

3 、投标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近三年度(2011、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3.2第1、5、6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市政或房建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及项目经理2011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2、4、8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及项目经理2011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3标段投标人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本项目营业范围;企业2011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7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房建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及项目经理2011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9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及项目经理2011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第10、1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凿井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岗位证、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企业及项目经理2011年10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投标人须出具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时间需在有效期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 、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请投标人于2014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省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0811室参加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投标人所提供资料需可查询,如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报有关部门。

施工第1、2、4、5、6、7、8、9、10、11标段投标人须携带资料:

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执业证、安全考核合格证、继续教育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及项目经理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不可重复),近三年财务报告(2011、2012、2013年度),项目部组成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的上岗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采购第3标段投标人须携带资料:

授权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类似业绩(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4.3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标段,图纸售价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4年11月6日9:30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曹先生

电  话: 0371-6435354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南路与正光路交叉口东200米行署国际E座8楼会议室

联    系    人:贺先生

电              话:0371-65837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