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学历青年当兵 优惠政策多 ——省征兵办主任解读2016年征兵政策

26.07.2016  11:08

  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已经拉开帷幕。7月25日,记者邀请省征兵办主任、省军区副参谋长王昌龄大校对今年夏秋季征兵政策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

   大学生征集比例要超三成

  大学生征集是征兵工作的重点,今年我省大学生征集比例要超过三成。

  男兵征集主体对象以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年满17至22周岁;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7至24周岁;郑州市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其他省辖市初中毕业生征集比例严格控制在3%以内,且年龄不超过20周岁。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7至22周岁;普通高等教育五年制大专应届毕业生及正在大专阶段学习的在校生,符合条件的也可以征集。

  按规定,适龄青年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和户籍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

   体检标准放宽

  从去年起,征兵部分体检标准放宽,男女青年身高要求均降了2cm。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不超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应征男女青年的裸眼视力右眼不低于4.6,左眼不低于4.5。针对近年来不少青少年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情况,征兵体检标准和办法特别要求,手术时间须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4.8、眼底正常。同时,对文身、瘢痕等都有限制要求,具体标准请登录“全国征兵网”或关注微信公众号“henanzhengbing(河南征兵)”了解。

   本科生入伍可获经济补助

  高学历青年除了入伍时可享受优先确定预征对象、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去向外,到部队后,在成长成才方面也能享受很多优惠政策。

  按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

  退伍后,高学历青年享受定向考录、指令安置、复学优惠、升学优先、扶持就业等优惠政策。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同时,在经济上也享受家庭优待金、学费补偿金、津贴费、退役金等4项经济补助。(记者 陈小平 通讯员 戴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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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我省将千方百计打通落实优惠政策的“最后一公里”,尽可能在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办理小额贷款、税费减免等方面为退役士兵提供支持和便利,进一步激发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记者 卢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