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开封民政事业发展报告

13.06.2014  10:21

2013年开封各级民政部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围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整体提升工作水平,突出工作重点,各项民政工作都取得新成绩。

一、民生保障工作发挥托底作用

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2013年开封城市低保、农村五保补助标准再次提高,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标准由180元提高到195元,农村低保月由72元提高到99元,农村五保供养分散供养标准由1500元提高到2220元,集中供养标准由2480元提高到3200元。

救灾减灾工作: 2013年开封开展灾害救助,共救助困难群众20243户,39458人。完成了市、县(区)自然信息员培训工作、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社会福利工作: 2013年开封按照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600元、福利机构供养孤儿每人每月1000元的最低养育标准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部分县区还建立了10%-20%的自然增长机制。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孤儿教育、医疗、住房等保障政策,争取和协调爱心组织和个人开展对孤儿和困境儿童予以助学、助养、助医等活动。

二、社会管理工作不断深化完善

双改”工作: 2013年组织开展了 “村改居”社区居委会干部集中示范培训班,150名社区干部参加了培训,已有8个行政村完成“村改居”的各项工作,14个乡镇改街道办事处书面申请已由市政府上报省政府。

      社区建设工作: 2013年按照“四室三站一厅一所”(即党组织和居委会办公室、综合文体活动室、警务室、图书阅览室、社区服务站、劳动保障工作站、医疗卫生服务站、社区居民服务大厅、健身活动场所)的功能完善规范“村改居”社区居委会,统一了社区标牌、工作制度和工作版面,设置了居务公开栏,推行居务公开工作。

村务公开工作: 制订印发了《开封市村务公开工作检查考核标准》(汴民办[2013]18号),对公开内容、公开制度、公开程序、公开组织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2013年,开封不断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举办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2次,培训全市社会工作从业人员240余人。举办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考试考前培训1次,100余人次参加,20余人顺利通过考试。与河南大学哲学、公共管理学院合作,在社区设置社会工作服务站,开展社会服务。

三、民政公共服务能力持续提高

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2013年市区共新审批成立社会组织36个,变更社会组织17个。全市共有社会组织1074个,已经参加年检933个,年检率为86.9%,合格率98%。

      老龄工作: 2013年开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建立了民办非企业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贴和床位运营补贴等养老制度。开展“敬老月”宣传慰问活动,指导全市老人开展文体娱乐等活动100多场次,发放宣传单(册)20万份。慰问各类老人和社会办养老机构100多人次。

      殡葬改革工作: 传统祭祀日期间,开封市殡仪馆、经营性公墓接待祭扫群众近30万人次。对全丧葬用品、棺木市场进行了治理。完成了迁建殡仪馆的多项审批工作。举办第五届树葬活动,10个家庭的12具骨灰参与了活动。

婚姻登记工作: 2013年,全市共办理结婚登记62135对,离婚登记9426对,其中涉港澳台婚姻登记18对,合格率100%。完成了开封涉港澳台婚姻登记历史数据补录工作。开展了婚姻登记等级创建和优秀基层窗口创建工作。

流浪乞讨工作: 2013年,开展了“传递温暖 关爱救助”主题宣传月活动、流浪乞讨人员集中整治工作和接送“流浪未成年人回校园”专项行动。召开了全市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会,推行汝阳救助模式。

区划地名工作: 认真做好创建省级旅游标准化示范城市工作,完成了城市主要道路路名牌、街区导向图的制作和安装工作。做好乡改办申报工作,规范了乡改办申报件的请示和附图,下发至各县区参照使用;采取以会代训和专题辅导相结合的方式,指导县区做好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