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交通学院荣获2015年度高校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

01.07.2016  14:10
  近日,河南省公安厅发布《关于表彰2015年度高校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的决定》(豫公通【2016】57号)文件,授予黄河交通学院“2015年度高校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多年来,黄河交通学院始终把维稳安保工作作为学校党委和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成立了安全工作委员会,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维稳安保工作领导小组,逐级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学校将安全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行动计划进行统筹安排,校长与各部门负责人签订《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各部门与具体岗位负责人签订二级安全责任书,全面实行安全工作目标管理,明确安全工作责任,量化安全工作指标,安全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黄河交通学院聘请当地公安局长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指导学校平安校园创建和维稳安保工作,并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研判学校安全形势和存在的安全隐患,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学校投资130余万元对原有的校园视频监控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对校园安防监控和标准化考场监控系统进行了技术整合,学校技防监控设施达到了全省先进水平。      在原有安全类规章制度基础上,学校修订并出台了《安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校园秩序管理规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校门出入管理办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并装订成册,从制度上保证了平安校园建设工作的实施。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学校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订了社会安全类、自然灾害类、公共卫生类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      据悉,黄河交通学院已连续两年获得“高校维稳安保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黄河交通学院 张岐山 顾现伟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