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鄢陵县残联认真开展2016年度“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申报工作

17.11.2015  23:39

      10月28日,鄢陵县残联根据许昌市残联关于发放2016年残疾人“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的通知精神,积极宣传“阳光家园”托养补贴政策,采取了一系列工作措施,确保残疾人“阳光家园”补贴申报工作有序开展,保障了残疾人的权益。

      一是做好前期宣传。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网络、电视、等形式广泛宣传宣传“阳光家园”托养补贴政策,并由乡镇残联认真筛查,帮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申报“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补贴。二是做好审核登记。县残联对各乡镇残联上报的符合居家托养条件的残疾人家庭进行登记汇总,对已确定的受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确保补贴资金公开、公正、公平发放。三是做好监督检查。补贴资金发放后,组织检查组对全县13个乡(镇、区)残联本年度阳光家园托养补贴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同时深入到残疾人家庭对补贴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补贴政策是否宣传到位、居家托养实际效果等进行全面了解。

      “阳光家园计划” 居家托养服务项目的开展,有效减轻了辖区重度贫困残疾人的家庭负担,改善了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全面提升了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能力和水平。近年来,鄢陵县着力开展“阳光家园”居家托养计划,共资助残疾人60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