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登封市救灾资金已全部下拨

31.12.2014  15:50

  救灾资金是社会保障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国家为抵御各种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专项资金,是用于解决灾民吃、穿、住和治疗因灾引起疾病等发生困难时的专项生活救济,以及解决灾民抢救、转移、安置等困难的专项补助费,是受灾群众的“救命钱”,它包括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费。

  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由财政部和民政部协商过后,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遭受特大自然灾害的灾民基本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特大自然灾害救济补助费的使用范围:一是救灾救济资金,用于特大自然灾害灾民紧急抢救、转移安置,解决灾民无力克服的临时吃、穿、住、医等生活困难,以及因灾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和损坏房屋的修缮补助;二是春荒、冬令灾民生活救济资金,用于补助春荒(3月至5月、一季作物区为3月至7月)和冬令(12月至下年2月底)期间的灾民口粮以及衣被和治病救济;三是采购和管理中央救济储备物资资金,用于民政部、财政部采购和管理中央救灾储备物资。      

  2014年度救灾资金已下拨,主要用于补助春荒(3月至5月、一季作物区为3月至7月)和冬令(12月至下年2月底)期间的灾民口粮以及衣被和治病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