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河南省粮食局部门预算

24.02.2017  00:38
       

2017年度河南省粮食局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省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省粮食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省粮食局2017  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省粮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省粮食流通体制、粮油储备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建议。 

        (二)拟订全省粮食流通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并监督执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省粮食流通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省级垂直的地方粮食储备系统建设。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应急责任,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全省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省级应急体系建设,完善粮食应急保障制度。负责全省粮食系统国家安全工作。

        (三)负责全省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国家和省粮食流通、粮油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省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组织指导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和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全省粮油市场信息网络体系建设工作。

        (四)承担省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省级储备粮油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省级储备粮油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省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拟订省粮食质量标准,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负责全省粮油收购资格审核和核查以及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拟订粮食储存、运输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

(六)拟订全省主食产业化及粮油深加工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粮油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计量、标准管理工作,指导全省粮食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和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七)拟订全省粮食收储供应安全保障、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省粮食流通、仓储、加工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省级投资项目。

      (八)指导全省粮食系统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省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省粮食局直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算单位构成

  省局粮食局机关内设7个职能处室,局属预算单位12个。本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包括:

1.局机关本级

2.河南省粮食局军粮供应中心

      3.河南省粮油饲料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4.河南省储备粮管理中心

      5.河南省粮油信息中心

      6.河南工业贸易职业学院

      7.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

      8.河南经济贸易高级技工学校

      9.河南省粮食技工学校实习工厂

      10.河南省粮食局幼儿园

      11.河南省粮食局机关服务中心司机

      12.河南省粮食储运公司(离退休人员)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计53703.2万元,支出总计53703.2万元,与2016年收支43015.6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687.6万元,增长24.8%。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财政拨款和2016年结转资金增加。支出增加原因:主要是开展粮食仓库维修改造专项和粮食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专项支出,以及局属院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合计5370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9369.3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10666万元;经营收入1500万元;其他收入484.5万元;部门财政性资金结转11683.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合计537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1.9万元,占27.9%;项目支出38701.3万元,占7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29369.3万元,政府性基金无收支预算。与2016年预算23698.5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670.8万元,增长23.9%,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粮食仓库维修改造专项资金和粮食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专项资金,以及局属院校生均经费核拨财政拨款和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比上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936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2.4万元,占51%,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417.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34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12.4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行政运行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4396.9万元,占49%,包括一般项目支出2059.2万元、专项资金12337.7万元,主要用于粮食仓库维修改造、粮安工程和粮食质量监管,以及局属院校教育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97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30.1万元,为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342.3万元,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94.5万元,比  2016  年“三公”预算423.2万元减少28.7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39.8万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  2016  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费265.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3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0.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与2016年持平,该项预算为结转上年资金,拟于2017年购置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151.2万元减少2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后该费用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88.9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96.6万元减少7.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44.7万元,为局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主要是保障局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其中:公用经费21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运行日常办公费,差旅费,文印费等支出;工会经费10.7万元,用于局机关工会活动支出;福利费13.3万元,用于支付局机关遗属补助费、丧葬费及看望慰问职工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公务交通补贴70.5万元。

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11.4万元,用于离退休干部公共活动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3950.3万元,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3230万元,主要是政府采购工程预算,用于教育设施等工程建设开支。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我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5年,以省局的名义《转发<河南省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豫粮办〔2015〕77号),安排部署全局预算管理工作。我局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以来,促进了预算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2017  年,我局拟组织相关人员,对粮食质量监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53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包括人员工资。

        附件

  省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省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