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名单的通知

15.12.2016  03:35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按照《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158号)要求,现公布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名单。“科技小巨人”企业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三年,“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培育期自发文之日起三年。
      各主管单位应将“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作为科技管理工作的重点服务对象,集成各类科技资源优先支持,引导“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持续开展创新活动,逐渐成长为“科技小巨人”企业,助力“科技小巨人”企业做大做强,逐步发展成为行业领军企业,为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供支撑。

      附件:
      1. 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备案名单
      2. 2016年度河南省“科技小巨人培育”企业备案名单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