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度河南省众创空间认定单位的通知

10.12.2015  15:50

豫科〔2015〕164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局、财政局,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31号),按照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河南省众创空间建设发展的通知》(豫科企〔2015〕22号)有关要求,经地市推荐、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网上公示等程序,同意慧谷咖啡等20家单位认定为河南省众创空间,同时纳入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和管理体系。
      各众创空间要不断提升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能力,积极做好日常的管理和统计工作。各地方政府及科技、财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众创空间的引导和支持,全面激发创新创业活力,营造创新创业生态体系,打造经济发展新引擎,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附件: 2015年度河南省众创空间认定名单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