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启动2015年度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年度审查工作

17.12.2015  22:35
  12月7日,鹤壁市教育局下发通知,组织开展对民办学校(教育机构)2015年度办学情况年度检查工作。各县区民办学校(教育机构)自查和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检查将于2016年1月底前结束。      按照通知精神,此次检查涵盖全市所有经县(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民办学(院)校(教育机构)(含受省教育厅委托由市教育局组织年度检查的市域内民办高校)。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从办学方向、组织机构、办学条件改善、师资队伍建设、财务和收费、安全稳定等12个方面对民办学校(教育机构)开展年度检查。年度检查结果届时将向社会公布,对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办学规范,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办学条件与办学层次、规模相适应,社会反映良好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鼓励和支持继续办学。对年检中发现办学单位有违反《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相关文件规定的,视其性质和情节,依法给予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鹤壁市教育局 董民全 尹向辉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