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2015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单位总结评审会

22.01.2016  20:51

评审会现场

校党委副书记周志远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

      1月22日上午,学校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15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总结评审会,校党委副书记周志远出席并主持会议,校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评选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党委宣传部部长、校文明办副主任朱雪里对2015年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的评选依据、考评分组、考评办法、考评组织、表彰奖励以及征求意见暨“一票否决”等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考核评选领导小组认真审阅了各单位2015年度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自评材料和工作总结,结合对各单位一年来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的了解,经过充分酝酿,进行定性考核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计分,按照4个组别,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队,以每组20%的比例,拟定13个单位为2015年度“校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候选单位,并对评比结果进行了通报。
      最后,周志远就进一步做好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两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近年来,学校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大人财物投入,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由于各单位重视程度不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不平衡,工作成效也存在差异,特别是精神文明、校园文化等软环境建设跟不上硬件设施建设步伐。各单位要提高认识,超前规划,统筹设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硬件建设、教学科研等各项事业协调发展。二要严格管理,完善文明单位、文明师生评选办法。校文明办各成员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针对个别单位对精神文明建设认识不到位,精神文明创建动力不足、活力缺乏,个别师生文明素养较低等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考核办法和管理制度。校文明办在此基础上,对照省市文明委精神文明创建要求,高标准地对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考核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充分调动基层单位和广大师生参与精神文明创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承担创建任务,人人为创建做贡献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