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二期)卢氏县淇河项目区2014年度工程建设监理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卢氏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的委托,现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二期)卢氏县淇河项目区2014年度工程”建设监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概况:卢氏县淇河项目区位于狮子坪乡境内,该乡位于卢氏县西南74公里,属于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侯,气侯温和,适宜多种森林植物生长。海拔高度在1869-800m之间,相对高差1069m,沟谷密布,沟壑密度约为1.82km/km 2 。2014年度项目区包括老婆沟、明朗河、黄柏沟和毛河4条小流域,总面积125.26km 2 。
本次工程计划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654hm2,主要措施建设石坎梯田12hm2,修复沟川地10 hm2,建设谷坊18座,护地堰2.5km,新修道路1.5km,修建蓄水池6个,栽种经济林198 hm2,绿化工程2 hm2,封育治理1432hm2,设置围栏3.2km。
卢氏县淇河项目区完成规划的工程共需土方开挖6.46万m3,土方回填6.44万m3,砂石方开挖回填1.5万m3,干砌石0.27万m3,浆砌石0.84万m3,工程共栽植林木14.07万株。主要材料:水泥1252t,块石1.3万m3,沙0.26万m3,苗木14.07万株。
2、招标编号:三公资建【2014】149号
3、建设内容: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工程(二期)卢氏县淇河项目区2014年度工程全部内容全过程的建设监理工作;
4、计划工期:监理标拟定服务期:15个月(含保修期一年)。
5、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012年3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历(以合同日期为准);
(4)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经历;
(5)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5人以上(含总监),且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6)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企业及其相关执(从)业人员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并审定发布(以网上公示为准)。
4、投标企业持有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需要查询企业法人、法人代表、拟任总监)。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派代表持委托授权书、身份证按第3项“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接受初步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购买招标文件资格。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留存复印件。
1、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
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4年3月03日~2015年03月0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地址: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三门峡市崤山路西段电业局对面,开发区电子城西侧)。
2、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3月12日下午14:30分;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壹万元/标段
2、谈判保证金形式:采用电汇或网银形式递交,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应于2015年03月09日17:00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人应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上述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未从基本账户汇出、未到账视为无效)。
谈判保证金接收帐户户名: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谈判保证金接收帐户开户行:建行三门峡经贸区支行
谈判保证金接收帐号:4100 1504 7100 5020 7795-0002
(交款时应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三公资建【2014】149号)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水利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卢氏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靳女士 王先生
电 话:0398-787226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经三北路32号财富广场2号楼18层
联 系 人:索站营 张涵
电 话:0371-65350087
行政监督单位:三门峡市水利局
电 话:0398-2808077
2015年03月03日